紫阳县二小停车场:
你单位《关于“紫阳县二小停车场”收费管理申请书》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和《陕西省定价目录》(陕价综发〔2015〕102号)精神,我局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并参照市内县区停车场收费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你单位“紫阳县二小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有关问题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室内临时停车:临时停车按每小时2元/车.次;在20分钟内(含20分钟)不收费,超过2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00元/车.次;超过24小时以此累计计费。
二、执行公务的军、警车以及正在履行职责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殡葬车、城市垃圾清运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你单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先服务后收费,同时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0日。
紫阳县物价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