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5-24 09:46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0-0192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5月24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5月20日,全县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县政府门户网站),各镇、各部门政府网站已按集约化要求关停。全县政府系统开办政务新媒体账号共83个。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政务新媒体账号合格49个,不合格34个,合格率5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部分账号开办后内容长期不更新或更新不及时,县农业农村局“紫阳农业”微信公众号4年未更新,“安康紫阳消防”微信公众号3年未更新。部分单位同一个平台有两个或以上账号,蒿坪镇、瓦庙镇、县人社局、气象局等单位有多个微信公众号。双安镇、汉王镇、焕古镇、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为“个人”。部分单位机构改革撤并后,政务新媒体未及时注销或整合。原县规划局撤并后,开办的“紫阳规划与城管”微信公众号未及时注销,长达5年未更新。

    (二)部分单位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力度不够。2019年10月2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紫政办发〔2019〕102号),要求各镇各部门必须每月31日前,向县政府信息中心上报本单位需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政府信息,从近几个月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除新闻稿件外,几乎未报送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选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质量。

    (二)健全监管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单位、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职能,按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做到每2周至少更新一次。特别是县教体科技局、卫健局,要做好本系统内各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等下属单位的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一年以上未更新和单位账号主体为个人的政务新媒体一律注销关停。运维能力差,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一律注销关停。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其余账号进行有效整合后一律注销关停。今后凡是因工作确实需要开办政务新媒体的,必须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申请备案开设。

    (三)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专人,夯实责任,按照紫政办发〔2019〕10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县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做好“县长信箱”回复办理等工作。

   (四)加强问责考核。县政府办将每季度定期对各镇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专项检查,对县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进行统计,检查统计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整改不到位、监管不力或者被省市公开点名通报批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上述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落实专人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6月20之前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金绪锋     联系电话:0915-4420019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