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书记员及驾驶员的公告

时间:2016-10-19 17:54来源:紫阳县人民法院

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用制书记员,2名驾驶员。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书记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公民。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录取),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进行文字录入(每分钟不低于70个字,准确率不低于80%),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55cm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良好,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情形。

3、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招聘驾驶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驾驶证C本,3年以上驾龄,行驶里程在2万公里以上;

4、无违法和重大事故的情况;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良好,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情形;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1019日至20161031日止。

2、地点:紫阳县法院政工科。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驾驶证(应聘驾驶员)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书记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法学基础理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县法院办公楼七楼。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紫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出现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驾驶员考试

驾驶员考试分面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个人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实践考核主要了解应聘者车辆操作水平和熟练程度。各占50%.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期满后经考察,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上调到1800元。并按照《紫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并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3、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咨询电话:4429259 4418126

联 系 人:紫阳法院政工科

紫阳县人民法院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