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101号)文件要求,经医院自主申报,县卫健局复核,拟对紫阳县人民医院申请备案的限制医疗技术(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起。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915-4428660
0915-4428663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2日
紫阳县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备案医疗技术名称 |
具备资质技术人员姓名 |
是否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 |
备注 |
1 |
紫阳县人民医院 |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 |
黄瑛 |
是 |
|
2 |
紫阳县人民医院 |
关节镜诊疗技术 |
梅紫安 |
是 |
|
3 |
紫阳县人民医院 |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包括膝、髋和其他人工关节) |
梅紫安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