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水价执行情况: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8】79号)文件精神,经紫阳县政府审定同意,以紫发改办【2019】1009号文件决定调整紫阳县城区自来水价格,从2020年元月起执行,现将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表公布如下:
紫阳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 户 类 别 |
基 本 水 价 |
水 资 源 税 |
户表改造资金 |
污水处理费 |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
用户最终负担价格 |
居民 生活 用水 |
1.97 |
0.30 |
0.18 |
0.85 |
第一阶梯 0—180(含) |
3.30 |
第二阶梯 181—260(含) |
5.00 |
|||||
第三阶梯260以上 |
6.60 |
|||||
非居民 用 水 |
3.52 |
0.30 |
0.18 |
1.50 |
|
5.50 |
特种行业用水 |
6.32 |
2.00 |
0.18 |
1.50 |
|
10.00 |
表注:1.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园林环卫等非居民用户,统一执行3.50元/立方米;2.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多层、多户、多套(别墅除外)共表的用户暂按合表用户对待;3.城中村房屋出租户按照3.50元/立方米执行;4.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机动车辆冲洗、婚纱摄影、桑拿、冲浪、酒吧、茶秀、咖啡厅、歌舞厅、卡拉OK、室内游泳、水上游乐、美容美发、浴足等休闲娱乐业;5.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 |
二、2019年水费收入情况:2019年紫阳县供水公司年售水量167万吨,实现水费收入总额356万元。
紫阳县供水公司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