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第三轮巡察工作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4个镇和59个村(社区)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下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十五次党代会、县十五届二次和三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会决定情况,结合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项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巡察组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蒿坪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镇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举报电话: 13649157195
电子邮箱: ZYXWXCZ1@163.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汉王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镇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举报电话: 15829454286
电子邮箱: ZYXWXCZ2@163.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城关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镇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举报电话:13991559774
电子邮箱: ZYXWXCZ3@163.com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红椿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镇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瓦庙镇镇辖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举报电话:15091556437
电子邮箱: ZYXWXCZ4@163.com
受理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8:00至12:00,14:00至18:00。
巡察组在办公地点和被巡察镇机关设立举报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三、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设立巡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县委巡察组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915—4418563。
紫阳县委巡察办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