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2件)
截止2017年4月14日16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紫阳县环境信访件7件,目前已办结2件,其中今日办结2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0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紫阳县蒿坪镇至双安镇的公路边几家板石加工企业(举报人称未记住企业名称)污染物直排造成瀛湖蒿坪河发生污染。 |
紫阳县 |
经排查,蒿坪河干流沿线无石材加工厂,蒿坪河支流北沟沿线公路边共有4家石材加工厂,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其中:陕西安康龙泉宝石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停产,安康宝隆厚基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停产。紫阳县金磊石业加工厂和紫阳县泉兴石材有限公司仍在生产,采用湿法锯磨工艺,生产过程当中的切割冷却水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四家石材加工企业的厂区外围均无排污口,蒿坪河支流北沟水体清澈,无污染浑浊现象;两家正在生产的企业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无溢流情况,但存在厂区内原材料和弃渣堆放不规范、沉淀池周围有遗撒的沉淀沙现象。 |
不属实 |
紫阳县环保局已责令紫阳县金磊石业加工厂和紫阳县泉兴石材有限公司立即规范厂内原材料和弃渣堆放,进一步完善弃渣拦挡措施,对厂内遗撒的沉淀砂进行清理;同时由县环保局牵头,联合县国土局、经贸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全县涉水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防相关问题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紫阳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8日对紫阳县金磊石业加工厂和紫阳县泉兴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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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理编号0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广城镇政府集中安置房的生活污水直排到八庙村二组旁边的小河里(是任河的支流),臭气熏天,特别难闻。 |
紫阳县 |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安置房系原广城镇(2016年4月机构改革中并入高滩镇)集镇二期移民搬迁安置点。该安置点化粪池容量符合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排污设施有关标准,池体无爆池、渗漏、溢流现象。由于安置点无物业管理机构,化粪池未进行周期性清淤,排水管道出水口存在出水不清亮,排水沟内有浮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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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紫阳县环境整改办向高滩镇政府下发了《督办函》,责令高滩镇政府迅速对化粪池进行清淤。4月10日至11日,高滩镇政府安排人员对化粪池进行了清理;同时,对原管道排水口延长处理,将水引入农田灌溉,杜绝生活污水间接排入竹瓦溪,该项措施预计4月19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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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