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按照《紫阳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紫财预〔2016〕118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和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科医生等急总紧缺专业人
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恋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恎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承担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规范村级、提升镇级、建强县级”的思路,抓重点推全面,抓示范促引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为统领,进一步理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以创建公共卫生服务合格县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以“创三无提三率促三好”“三好一满意”“我承诺、我践行”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三个转变”,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卫计局属于行政机构,内设行政股、医政医管股、法制股、公共卫生股、计划生育股、中医药管理股、计财股、统计与信息管理股8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9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单位实际在岗人员30名,资产总计300.71万元。
(四)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一是以保人员、保运转、保改革为基础,各项刚性支出按政策足额配套到位,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比例提高12%。二是围绕民生保障及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需求。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一般性公用支出精打细算,在限额内编列。四是按照新的机构改革方案编制人员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五)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离休人员退休金及其他津补贴、遗属生活补助、退职费以2016年1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编列2016年预算。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照2016年1月份的基本工资编列;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以县人社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标准编列。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和医疗保险缴费配套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之和的12%和6%编列预算。
3、在职及退休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930元编列算,冬季取暖费副处(高)以上人员每人每年按950元编列预算,其他每人每年按800元编列预算。
4、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按单位标准公务费的20%算。
5、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根据2016年业务工作实际需要,预算20万元 。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372.7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372.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7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