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紫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陈莲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决定免去:
赵立根同志紫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二)
王鑫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
陈荣根同志紫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