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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公告

时间:2016-01-04 17:21来源:县质监局

各组织机构代码用户:

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标〔2015〕608号)和《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停止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通知》(陕代码中心〔2016〕1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目前,省代码中心已关闭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系统服务器,办证系统已无法登入,我局将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业务。我局将积极配合机构编制、民政及其他登记管理部门,主动提供组织代码及名称等有关信息,切实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代码的转换工作。

紫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