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2014年3月10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换照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从2015年3月1日起,原版营业执照停止使用。
三、换照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换发(遗失补照)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陕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27项工商登记前置许可证明文件到期的,还应提交新的许可证明文件原件;
5、营业执照遗失的还应到安康日报公告。
营业执照换发(遗失补照)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snaic.gov.cn)“政务公开”版块“信息公开目录”子版块的“业务公开信息”栏目下载。
四、2014年12月31日前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不收取费用
五、换照地点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换照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换发,个体工商户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辖区工商所办理。
咨询电话: 县工商局:4428005
城关工商所:4426315
蒿坪工商所:4762315
任河咀工商所:4427315
高桥工商所:4912315
毛坝工商所:4882315
紫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