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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工商、公安提醒:警惕非法集资,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时间:2014-06-16 08:17来源:紫阳县工商局

近期,“陕西富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汉阴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再次敲响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高发的警钟。

据悉,该“公司”曾在紫阳从事过非法“吸款”活动,2012年12月24日,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时,发现环城路口有一个名为“陕西富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紫阳办事处”的“新机构”,该局立即进入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发现该“机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涉嫌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遂于同日经分管局长批准立案对其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2年10月29日成立至今,在没有营业执照、金融行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2012年10月在县环城路新华公寓8楼东户(门面)设立陕西富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紫阳办事处,冒用分公司名义挂牌从事资产管理、第三方家庭理财等经营活动,并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吸引公众存款。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县工商局联合公安局于2013年1月16日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取缔,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对该公司予以了行政处罚。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发展态势有所提高,手段之多、途径之广,使此类犯罪案件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和切身利益,是影响区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危犯罪之一。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嫌疑人手段狡猾,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出具借条为幌子来掩盖其非法目的,混淆视听,企图逃避法律的惩处。二是犯罪嫌疑人以企业做后盾,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并散发宣传资料或在信息类报刊上发布对外吸收公众存款并支付高额利息的广告,吸引广大市民的眼球。三是犯罪嫌疑人采用先支付部分利息赢得投资人信任,继而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开始前期操作,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中,获取大量钱款后藏匿,以躲避受害人的追讨。

紫阳县工商局、公安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警惕多种变相非法集资手段,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如发现非法集资可疑人员及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