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1、检举、控告人享有的权利: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2、检举、控告人履行的义务: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三、注意事项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议举报人先向问题发生地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反映。
2、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3、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4、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紫阳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邮编:725300;
2、来访请到:紫阳县紫府路县委大院一楼县纪委信访接待室;
3、举报电话:0915-4428401或12388;
4、网络举报:关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电子举报信箱:zyjwxfjb@163.com或紫阳县纪检监察信息网“投诉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