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正文详情

紫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13 22:02来源: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紫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紫阳县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紫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四、项目概况:紫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为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办证大厅、会议室、审讯室、检验室、指挥中心和集体餐厅室内装修;计划投资5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计划工期:150天。

五、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招标内容:紫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七、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公开招标,清单计价,合理低价评标法。

八、投标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管理能力。

2、建造师: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室内装饰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标建造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不能更换,必须常驻工地负责施工管理。

九、报名要求:

1、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彩印)、资质证书(彩印)、安全生产许可证(彩印)、税务登记证(彩印)、组织机构代码证(彩印),建造师执业证(彩印)、注册证(彩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彩印),报名经办人个人身份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资料,投标企业近叁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拟派建造师近叁年类似工程施工管理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围标陪标、不挂靠转包承诺书,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程序提交投标申请。

2、“近叁年类似工程”:近叁年,指20112月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近叁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为准,每项业绩至少须提供三种证明材料中的两种;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建造师近叁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为准,每项业绩至少须提供三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提交的证明资料应能体现工程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建造师等内容,否则应提供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上述资料需交原件供招标人审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自编目录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一套向招标人提交、一套由投标申请人送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资料提供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42142014220,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紫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世友

联系电话:09154428118 13992515588

十一、报名监督机构:紫阳县监察局

联 系 人:庞厚兴

联系电话:0915-4428405

十二、招投标备案单位: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周 睿

联系电话:0915-4421323

十三、资料费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紫阳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