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降低门槛的相关规定,我县2013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原来必须享受低保,放宽到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低保家庭经济收入1.5倍的中低收入家庭。今年,新增的534户保障对象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城关镇人民政府复审、公示,现报我局进行审核。我局根据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于7月13-14日会同社区干部对2013年新增保障对象逐户进行了核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15—44223350915—4419899
紫阳县房产管理局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