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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紫阳县境内实行机动车辆区间限速的通告

时间:2013-06-03 17:53来源: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在紫阳县境内实行机动车辆区间限速的

通 告

  为有力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决定在紫阳县境内实行机动车辆区间限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速的范围。紫阳县境内所有主干道公路,途经紫阳县境内高速区段并与紫阳县境内各高速引线出入口相连的道路。限速的具体标准为:紫阳县城市道路区域内最高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30公里,县城区以外省道、县道、镇道、高速(辅)引线道路最高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车辆进入高速路后,按高速路标明的限速标准行驶。(安川高速隧道每小时限速70公里,其他路段每小时限速80公里)。进出高速收费站出入口、学校、医院、公共复杂等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二、机动车辆区间限速技术监控设备安置分布共7处,地点为:(1)县城区紫府路中段;(2)县城区至高客站曹家坝路段;(3)县城区东三叉路出口路段;(4)县城高速公路(进)出口引线以东路段;(5)蒿坪镇高速公路引线(进)出口以西路段;(6)S310省道恒紫路蒿坪镇以南路段;(7)S310省道毛坝镇高速公路引线(进)出口以西路段。上列技术监控设置点,均对点对点通过的所有机动车辆实行区间双向自动抓拍测速监控。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在紫阳县境内道路各区间超过规定限速标准的机动车,根据道路技术监控设备系统自动抓拍、记录的证据,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罚款、记分等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3年6月15日起实施,请各运输企业、广大车主、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预防事故,为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告。

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