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3〕16号)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13〕5号)文件要求,我县决定从2013年5月起至2013年9月对紫阳县交通局等6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目的
会计监督检查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查达到: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目的。
二、主要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对供水、物资、交通、环卫、教育等公用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检查,重点关注其财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民生。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围绕财政管理和财税改革的需要,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重点抽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紧密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检查年度为2012年,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三、检查组人员安排
第一检查组:县区联动交叉检查组
组长:陈荣根
副组长:张 庆
成员:安康市财政局1人、汉阴县财政局3人,姜言论、吴 斌、罗小琴、向贞玉、
检查单位:紫阳县城关第一小学、紫阳县供水公司
第二检查组:县内重点行业检查组
组长:张 庆
副组长:姜言论
成员:魏世波、吴 斌、陈英江、向贞玉、罗小琴。
检查单位:紫阳县交通局、紫阳县城乡规划局、紫阳县毛坝中学、紫阳县物资总公司。
四、检查时间
1、6月至8月为现场检查阶段;2、9月为检查总结阶段。
五、检查地点方式
采取就地检查和询问、走访、函证等调查方式。
六、检查程序
(一)检查工作
1、发布检查公告;2、召开见面会,提出检查要求并听取单位情况介绍;3、组织进点;4、收集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被检查单位资金管理,核算办法;5、有针对性的开展查验账务、询问、调查等工作;6、填写工作底稿(一事一稿)。
(二)汇总工作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写出检查报告,填报相关报表。
七、检查报告
检查组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及被检查人书面意见或说明等相关材料,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八、处理、处罚
检查终结,由检查组将检查报告及处理处罚建议报财政局审查。对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对于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敬请社会广大群众对公告中的被检查单位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监督电话: 4421421
紫阳县财政局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