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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时间:2013-04-11 11:08来源: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紫阳县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紫阳县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由于第一次招标投标申请人不足3个,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紫阳县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二、招 标 人:紫阳县司法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四、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紫阳县城红广路,主要建设内容为砖混4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楼装修。计划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五、招标内容:紫阳县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六、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公开招标,清单计价,合理低价评标法;招标评标定标执行紫阳县人民政府紫政发(2012)11号文件(具体内容在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策法规”栏查询)。
七、投标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或者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管理能力,并具有近似规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2、建造师: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室内装饰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或者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标建造师不能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
八、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按程序提交投标申请: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税务登记证;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8、建造师执业证;9、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执业注册证书);10、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报名经办人个人身份证明;12、报名经办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13、报名经办人《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资料;14、近似规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15、投标企业不围标陪标、不挂靠转包承诺书;16、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上述资料需提交原件审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自编目录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一套向招标人提交、一套由投标申请人送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资料提供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紫阳县司法局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怀琴
联系电话:0915-4421413 15319876669
十、报名监督机构:紫阳县监察局
联 系 人:庞厚兴
联系电话:0915-4428405
十一、招投标备案单位: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明明
联系电话:0915-8231325
十二、资料费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押金),售后不退。
紫阳县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