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紫阳县政协志·人物简介》候选资料的通知
县政协各专委会、各政协联络组、历届县政协委员:
按照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紫阳县政协志编纂工作方案》精神,2013年,县政协启动编写《紫阳县政协志》。为做好政协志人物篇、人物简介(传记)的资料收集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稿,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候选资料征集对象应为历届紫阳县政协委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历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党组成员、秘书长、政协委室主任;
2、紫阳籍的历届省、市政协委员;
3、受到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含地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4、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社团并为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获得者;
5、在军、警界(含司法机关)服役或任职期间立过二等功以上者。
6、有重大影响的工商界人士、具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家(纳税额在全县行业前3位的企业负责人等)。
7、有一定影响的爱国宗教代表人士。
8、享受地市级以上津贴的专家。
二、入志人物采取自愿的原则,凡符合本通知上述候选人资料征集对象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和时限提供书面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候选资料征集对象必须是未受过刑事处分的。
四、撰写人物传记和填写《紫阳政协志》入志人物简明登记表的要求:
1、人物传记必须做到观点正确,是非分明,资料真实、准确、全面,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主要事迹突出,个性鲜明,文字简洁、生动。文稿一般在500字左右。对紫阳籍人物主要活动在本地者,宜全面反映生平,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祖籍、出生地)、民族、家庭情况、职务、职称,人物照片(提供电子版)、主要经历;主要事迹(主要贡献、主要文献及目录、主要成果、作品、获得奖项)等,并突出记述典型事例。
五、收集办法
1、各镇政协联络组、县政协各专委会负责宣传、联系并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地、本专委会历届符合入志人物条件的人物资料。符合入志人物条件的人员或其家属也可直接向县政协办公室提供电子稿和A4纸打印的纸质文本一份进行自荐。
2、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此文件精神在本系统内做好宣传和有关人士资料的报送工作。
3、个人申报填写的《紫阳政协志》入志人物简明登记表和人物传记,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所有资料和表格以纸质文本连同电子稿报送县政协办公室。凡提供上述文字、图片、照片等资料的,原则上不退还,均采取无偿方式,也不向入志者收取任何费用。
4、入志人物填写注意事项:
①主要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籍贯、民族、党派、加入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文化程度、联系电话、学习简历、主要事迹、学术著作及市表彰情况、对社会的奉献栏填写内容具体,获奖名称、授予单位、获奖时间等完整精确。如果表格不够,可附纸填写。
②具体要求:所有文稿要做到字迹清晰、工整。学习简历包括小学、中学、大学。工作简历要准确、详细,时间可以相互衔接。
六、修志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强的工作,各政协联络组和专委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推荐入选对象,提供符合入选条件人员资料。同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人士的信息,使志书人物资料更加丰富。
七、资料报送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吴光明固话:0915—2293012,手机:13992580038
刘兴丽固话:0915—2293010,手机:13892586606
传真:2293017。
附:《紫阳政协志》入志人物简明登记表
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