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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歌文化展示中心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时间:2013-02-17 09:14来源: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紫阳县民歌文化展示中心工程施工
重新招标公告
紫阳县民歌文化展示中心工程由于第一次招标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重新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紫阳县民歌文化展示中心工程
四、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城滨江长廊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框架结构5层(地下1层、地上4层)建筑物一幢,建筑面积2604.30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36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五、招标内容:阳县民歌文化展示中心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六、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公开招标,清单计价,合理低价评标法;招标评标定标执行紫阳县人民政府紫政发(2012)11号文件(具体内容在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策法规”栏查询)。
七、投标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管理能力,并具有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2、建造师:拟派建造师须具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标建造师不能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
八、报名要求:
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经办人个人身份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资料,企业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围标陪标、不挂靠转包承诺书,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上述资料需交原件审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自编目录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一套向招标人提交、一套由投标申请人送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资料提供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斌
联系电话:0915-442224813992511999
十、报名监督机构:紫阳县监察局
联 系 人:庞厚兴
联系电话:0915-4428405
十一、招投标备案单位: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明明
联系电话:0915-8231325
十二、资料费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