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依法加强河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及市政府(2006)7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对汉江库区紫阳县木子河口以下焕古镇水运码头以上的采砂经营权继续实行公开以竞价方式竞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范围及经营权时间段:汉江汉王镇木子河口至焕古镇水运码头紫阳段的砂石资源。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为经营权时间段。
二、出让经营权方式:向社会公告公开以竞价方式出让经营权一年(12个月),出让底价定为320万元。
三、竞买资格条件:
1、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公民和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竞价认购;
2、参与竞买者交风险保证金50万元(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者交清障保证金30万元;
3、报名登记时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或经营户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报名时间及登记地点:二0一三年元月十九日至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一日下午6时止。报名地点: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县财政局院内)。
五、竞价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时间在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3点,竞买地点在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4423300
紫阳县水利局 紫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三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