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财政局
关于对2012年拟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公示
根据安扶办(2012)33、(2012)36号文件下达我县的贫困大学生助学指标和《陕西省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经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县级核查,市局审批,现将符合下列条件的140名本科生和70名大专生作为本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对象,现予公示。
1.我县《农村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中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2.在资助对象选择时,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孤儿、残疾、少数民族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优先安排;
3.凡享受到党委、政府其他部门、社会团体资助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不再享受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金资助;
4.凡考入免学费高职以上学校(如部队、警察院校、师范学院)及境外学校,不享受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金资助。
5.资助标准,应届本科生每生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5000元/人,第二年资助3000元/人,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人。应届大专生,每生三年累计资助6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3000元/人,第二年资助2000元/人,第三年资助1000元/人。
联系电话:4429153 13149159889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贫困学生名单见附件:
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