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麻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24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麻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职能

镇党委、镇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镇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6.财政审计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三)镇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共事业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五大战略”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奋力加快追赶超越,突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一年来,我们聚力脱贫攻坚,内生动力持续激发。全年脱贫520户2101人,堰碥村实现整村出列。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以及问题整改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整改问题54条。成立染房村、堰碥村、水磨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组织3个,注入股本资金400万元,已投放到市场经营主体6个365万元带动贫困户310户,年度培育产业发展贫困户945户,兑现产业扶持资金106.16万元。累计发放“5321”小额信贷567户2607.5万元,互助资金放贷424笔500.1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774户贫困户,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免费体检进村入户30场次,免费体检2000余人次,发放合疗资助资金5747人40.2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100%,贫困群众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100%,政府代缴养老保险金2134人10.67万元。全镇共有716人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教育扶贫资助69.96万元。完成足浴、月嫂、烹饪、电焊工等技能培训334人,完成茶叶、养蜂技能培训157人。开展茶叶生产技术培训6场次1000余人次。设置生态护林员48人,发放工资18万元,设置特殊公益性岗位24人,发放工资12.96万元。多方筹措资金11万余元奖励18年新入学大学生62名,镇村两级分别表彰优秀典型90余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5人。

一年来,我们着力项目建设,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全年完成通村水泥路工程建设70.53公里,新建便民桥3座;新建安全饮水工程9处;农村电网改造完成变压器扩容12处,改造户表1252户;新建村卫生室5个,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完成主体4层施工;中心学校综合楼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9000万元,策划包装重大项目3个,引进招商项目2个,湘贵锰业有限公司1.8万吨电池级硫酸锰项目进展明显,富硒蕲艾加工项目落地建设。成立专业合作社21个,培育规上企业1家(鼎龙茶业有限公司)、成长型企业1家(秦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建社区毛绒玩具工厂1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开工建设。集镇广场、停车场、汽车站、农贸市场建设全面启动。移民安置点建设有序推进,全镇“十三五”需搬迁安置贫困户819户。已入住486户,主体竣工70户,主体在建48户。危房改造贫困户85户已全部完工入住。

一年来,我们全力统筹各方,镇村面貌持续美化。麻柳、堰碥、赵溪、染房4个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全面规范达标,水磨村活动室、卫生室主体完工,书堰村活动室扩建工程正在施工。对全镇主要道路绿化工程进行提升,完成集镇亮化工程,扎实开展“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麻柳村、染房村、堰碥村成功创建县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全面落实河长+警长制,加强河道监管,“河长制”“网格化”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集镇卫生通过外包服务,全天候运营,集镇环境卫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镇村面貌持续美化。

一年来,我们持续改善民生,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干事创业力量进一步加强。扎实推进“双高双普”创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民政五保供养111户113人、低保217户590人,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麻柳”建设成果持续巩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扎实开展,调处矛盾纠纷105起,调解成功率100%。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巩固各项工作,深入加强道路交通、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麻柳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

镇财政审计所

3

镇农业综合站、社会保障站、公共事业服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1人。另有遗属12人由我镇发放工资。有退休人员18人由县退保办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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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97.9万元,较上年增加1366.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力度加大,投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6.5万元,较上年增加123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力度加大,投入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9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02万元,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25%;项目支出1930.56万元,是为了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5%。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02万元,项目支出1930.56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增加1230.3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力度加大,投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5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农林水支出1699.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6.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3.98万元,公用经费192.05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9.54万元,主要是核算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万元,主要是核算生活补助、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公务接待费6.8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54万元,超预算0.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区域较大,脱贫攻坚任务重,下村用车较多所以较上年增长;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镇脱贫摘帽关键各类检查次数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及年末车辆保有情况:2018年新购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72批次、1488人,经费总额6.8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4万元,主要是会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扶贫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45涉及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当年拨款52.45万元,其中人大代表、委员活动经费2.45万元,公共设施维护及环卫经费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及党建工作经费20万元。涉及扶贫项目当年拨款1930.56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98.96万元,道路交通396.60万元。涉及环境卫生当年拨款35年度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192.0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同口径比较增加4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业务量大各项支出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国有资产共计232.4万元,其中房屋及附属建筑物1600平方米、价值163.34万元;车辆共计1辆越野车、价值14.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4.46万元;本部门所属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紫阳县麻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