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35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承担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通用类集中采购项目;
(二)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
(三)受理和处理委托权限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或质疑;接受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
(四)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有形交易市场,承担公共资源交易职责,提供交易服务;
(六)承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审核工作;
(七)组建、管理工程评审专家库;
(八)依法受理和处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九)统一管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依法查处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单位机构设置为四个股室,分别为: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宣传、考核考勤、群团等工作,制定综合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文来电、报刊杂志的接收、登记、传递、督办、归档和各类发文的格式把关、 签后复核、印发等工作,负责综合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印鉴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各种会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除外)的议题收集、材料准备、通知记录及会务等工作;负责网站和信息化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及对外服务窗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股;负责贯彻执行财经法规政策规定,制定财务、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年度预算、年终决算编制、报批、执行和经费管理、核算工作,负责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收费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等工作;负责保证金专户管理及收退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和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中心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股: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集采机构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和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及履约评价等工作;负责已接受委托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论证及发售、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活动组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查验、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及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负责按照委托权限,依法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事项;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时间、场地安排及各类采购活动交易服务等工作;负责集中采购项目统计工作,接受监管部门对集采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招投标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招标投标监管类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含限额内工程竞争性谈判申请)、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评标报告(含资格预审结果报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等备案工作;负责招标最高限价(含限额内工程采购预算)审核、报批和备案工作, 负责工程变更造价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工作,负责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评标专家履职评价和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工作;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成效
1.工程招投标工作方面
(1)2018年,中心累计监督管理及服务全县24个建设单位集中进场完成249个工程招标项目(含2017年底招标2018年开标项目),交易总金额175440.77万元,中标金额164352.20万元,节约资金11088.56万元,节资率6.32%。
(2)完成各类工程造价审核项目273项,预算金额179957.81万元,审核金额173094.84万元,共核减费用6862.97万元。
2.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面
(1)2018年,政府采购中心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方式,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含限额内工程采购)项目154批次,采购预算总金额9602.35万元,中标成交总金额9170.00万元,共节约资金432.35万元,节资率4.50%。
(2)完成自行采购项目备案及采购预算审核项目共72个,总预算7705.75万元,审核预算共7077.65万元,共核减628.10万元,节约率为8.15%。
(二)工作措施及特色亮点
1.开拓创新,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阳光采购。一是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及安康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于9月份正式开始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规范了采购公告、评审专家及评审专家抽取的管理,减少了采购项目信息的泄露,标志着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二是通过前期调研学习,询价确定供应商,组织业务培训,于11月份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正式启用“紫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紧接着实现了全市第一个公路工程网上招投标交易项目,通过技术手段有效减少了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行为,遏制了评审专家“选择性废标”,促进我县招投标市场沿着健康方向发展。三是在中心内部实行无纸化和协同办公,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指尖流程化审批,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2.建章立制,强化约束,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职能。一是制定《评标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评标现场参会人员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评标管理制度开展评标工作,确保竞争公平,结果公正。二是实行业务经办单制度。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备案资料及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招标(资审)文件审核留痕,形成业务经办单,审核通过方可进行下一招标环节,确保流程可追溯,时间可把控。三是针对中标企业履约不力实行约谈制度。对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无故放弃中标等失信行为,在与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后,立即向中标人发布约谈通知,由该企业负责人及建造师到我中心当面约谈,共同协商处理违约事项。四是依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发现并依法查处、移交违法行为事项5起,其中取消一年投标资格1家,罚款4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二级单位一个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隶属财政局二级参管事业单位。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保留正科级待遇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1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53.57万元,比上年增长32.6%;本年度支出144.97万元,比上年支出下降6.05%。收支减少原因:一方面,2018年因有一个毛坝镇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经政府领导批示委托一家代理公司进现场勘察,新增了一笔设计费,费用在我单位列支,由我单位监管该项目的资金用途。由此加大了2018年度的收支。另外2018年度本单位招录3名公务员,导致本年度的收支涨幅因素。基本支出的减小,是因为我单位引进了代理公司,工程项目的评审费有代理公司支付,所以减小了部分支出,导致总支出的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本年度支出156.27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7万元。其中:201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4.64万元,20106财政事务30.33万元,213农林水支出11.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1.55万元(基本工资32.02万元,津贴补贴37.02万元,奖金2.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2.05万元(办公费4.25万元,邮电费2.8万元,维护费0.5万元,差旅费1.14万元,会议费1.41万元,租赁费1.17万元,业务委托费11.3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劳务费9.68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6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0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二)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32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当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2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原因是单位减少了培训次数和规模。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41万元,比上年减少3.08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压缩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1-12月份有24个建设单位集中进场完成282个工程招标(谈判)项目,完成各类工程造价审核项目291项,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02批次,共节约资金483.5万元。本单位人少事多,克服了种种困境,领导和部分同志们长期加班,连轴转,忘记了周末和公休,但是从未有怨言,他们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不忘初心”,把工作搞好。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7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1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92万元比上年运行支出大幅度减少,主要是代理机构的引入,大幅度减少了日常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货物类共计采购支出42.67万元。采购电子招标专家评审电脑13台11.6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18.94万元,指挥系统第二次付款12.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产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