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21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原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紫阳战略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4.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政策措施落实和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12.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更名为紫阳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机构设置

1.政办股: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和实施;负责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公务员考核等工作;拟订并指导落实卫生健康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与教育培训规划;承担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级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及装备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和基建投资、卫生项目及其他资金的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县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政策并实施配置许可,提出医疗 服务价格建议。

3.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标准;开展贯彻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质量标准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的查处,负责干部计划生育鉴定和评优树模中计划生育审查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国家和省定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和追踪评价;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职业健康检查,承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管理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医政医管股: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 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地方性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组织实施县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医改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拟订全县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

5.公共卫生管理股: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负责寄生虫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统筹协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 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 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 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 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 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 审评价;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 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6.中医药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编制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预防保健体系及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及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送、使用中医药的监督管理;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及保健、养生等机构执行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和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民间验方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 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 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 优待工作,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营造养老孝老敬 老的社会氛围。

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 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8.统计与信息管理股:负责全县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及管理;负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全县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的采集、管理与利用;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协调编印或发布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统计年报,向有关部门提供年报数据资料;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和档案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系统、药品采购、 公共卫生、健康档案、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平台管理、 维护;负责培养信息化管理队伍和业务指导;负责卫生健康远程会诊系统平台建设、业务指导;负责县 120 急救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基本药品、耗材采购、监管电子平台管理; 负责网络信息保密等工作。

9.健康促进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健康宣传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 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县城创建、健康紫阳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紫阳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紫阳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县履约牵头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健康紫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二是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开展“亮身份、树标兵、做示范”主题实践活动和新民风建设活动。三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支部书记向党委述职述廉述责、党员党建知识测试和机关党员进社区“接地扎根”系列活动。按时完成手机+党支部”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卫生重点工作。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相继出台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实施方案》和《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综合评审,建成了17个镇卫生院和3家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了县镇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全覆盖。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2018年参合283286人,参合率达99.97%(任务指标为98%,超额完成1.97个百分点),其中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县域内就诊率达90.01%,超额完成0.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区域内政策性报销比例达83.56%,超额完成10.56个百分点。巩固完善“五师共管”责任医师团队签约服务,投入5万元建成贫困人口家庭医师签约服务管理系统,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暨母婴安全年活动有序开展,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慢性病患病率、地方病发病率等指标控制在中省指标范围内。三是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和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18年招聘、引进各类卫生计生人才49人。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十百千万”培养工程,以苏陕扶贫协作为契机,与常州市新北区建立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关系,定期选派骨干医师开展进修交流学习,超额完成卫生人才“十百千万”培养任务。四是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主体已竣工,目前正对重点科室进行内部装修,蒿坪、高滩、洄水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建麻柳镇卫生院已开工。2018年,县政府整合资金2357万,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120个,筹资103万元为村卫生室配置常用医疗设备394种 3342件,包括开展常见中医药适宜技术相关设备。建成15个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馆。县、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3.计划生育工作。一是以巩固“市级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示范县”创建成果为抓手,稳步推进计划生育各项重点工作,2018年新出生2490人,人口出生率8.51‰,人口自然增长率0.55‰,男女性别比为108:100,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扎实开展两项工程,截止12月底农村母亲健康检查完成目标任务的58.3%,孕前优生筛查完成目标任务的98.5%,超额完成“两项工程”任务进度。2018年奖励扶助对象3972人,发放奖扶资金760.74万元,为5294户13285人计生家庭缴纳意外伤害保险50.74 万元,投入362.9万元为9698户20274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合进行全额资助。二是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加强村级“两室一校”阵地建设,配齐配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196名、中心户长1308名,做到阵地、人员、岗位、职责、报酬五落实。投入14.6万元购买了人脸识别智慧服务系统软件进行奖扶对象年审,卫计“十证合一”智慧管理系统高效运行,建成公共场所标准化母婴室11处。三是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严格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和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生育案件。四是强化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围绕中央《决定》和省《条例》,投入10万元制作了8类10余万册宣传折页,利用“双节”、协会会员活动日、世界人口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计生惠民政策。

4.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制,制定印发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局“扶贫办公室”、“八大行动办公室”、“四大帮扶体系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负责脱贫攻坚工作,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负责包村工作,与各单位签订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了领导包片机制,由班子成员按片区分工负责各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协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认真开展行业健康扶贫。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一降低两提高三减免”政策。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落实财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合政策,2018年按照每人70元标准对贫困人口参合给予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均达到100%。实行贫困人口“先诊疗后结算”、零押金住院、“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以及医保倾斜政策,方便贫困户就医,截止12月底共有15.45万人次贫困人口享受“四重保障”政策,合计报销金额12360.1万元。三是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完成大病42人、长期慢性病6036人的核实认定工作,大病集中救治率、慢病签约管理服务率、重病兜底保障率均达到100%。四是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慢性病患病率、地方病发病率等指标均控制在中省范围内。五是整合资金2357万元,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120个(其中:累计竣工投入使用92个,竣工待使用5个,主体竣工16个,在建5个,完成选址1,未选址未开工1个),176个行政村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六是强化苏陕扶贫卫计协作工作,与常州市新北区建立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关系,定期选派骨干医师开展进修交流学习。七是积极争取上海复兴公益基金会支持和帮扶,突出乡村医生培训,为村医购买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险,提供器械、药品捐赠,以及“最美乡村医生”评选,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精准扶贫支持计划。启动了“撑伞计划”,按照保单合同约定,投保保费按人均181元,为全县223名乡村医生购买人身意外险,另对86名村医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捐赠办公及医疗设备5类50件,药品4.357万盒,检验试剂4100份,开展村医培训300人次,拍摄乡村医生微电影一部,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奖励,切实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健康扶贫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中、省、市各项检查、调研、暗访、考核中得到高度肯定,2018年市脱贫指挥部三期通报均排名前列,县脱贫指挥部半年脱贫攻坚考核排名位居全县第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卫计局属于行政机构,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含本级(机关)决算,无二级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3人。纳入养老统筹管理退休人员18人。遗属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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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00.43万元,较上年减少18.42%,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生项目拨款减少。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29.8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计生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0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0.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6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2.5%;项目支出668.1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7.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800.43万元,较上年18.42%,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生项目拨款减少;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29.8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计生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9.8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4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5.08万元、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死亡抚恤支出29.7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5.0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51.4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7.2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400.59万元,中医药支出10.0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78.83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6万元。

3)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7.84万元,公用经费633.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工作需要。

1)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342.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2.21万元,津贴补贴97.06万元,奖金13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0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43万元。其中:抚恤金122.74万元,生活补助120.72万元,救济费28.52万元,医疗费补助403.17万元,奖金68.70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58万元。

2)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633.79万元。其中:办公费56.57万元,印刷费25.33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1.96万元,物业管理费1.96万元,差旅费29.82万元,维修(护)费107.00万元,租赁费2.3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19.65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347.96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3.36万元,实际支出0.9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0.98万元,预算结余2.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2批次,122人次,支出0.98万元,比2017年增加0.12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省市督导检查,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预算19.65万元,实际支出19.65万元,比上年增加19.41万元,主要是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及村医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实际支出0.06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0.43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9个,三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180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8万元。其中:办公费56.57万元,比上年增加52.69万元;印刷费25.33万元,比上年增加23.45万元;水费0.09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邮电费1.96万元,比上年减少2.11万元;物业管理费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差旅费29.82万元,比上年增加24.7万元;维修(护)费107.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6.37万元;租赁费2.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培训费19.65万元,比上年增加19.65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劳务费347.96万元,比上年增加347.96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比上年增加3.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55万元,比上年增加,36.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8.8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病媒生物防治服务及相关药品材料支出。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81.56万元,单位占地面积977平方米,信息化数据服务器一套

2018年未购置车辆及大型设备。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原卫计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58.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