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20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3、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 4、进行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 5、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现场卫生监测、采样,并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6、对辖区内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举报。 7、对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食品中毒事件、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及咨询服务,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为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大局和医改工作,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1、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1)全力推进综合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编制增加三名,并更名为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履行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2)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利用国家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建立卫生计生监督员日常学习制度,全所网络在线学习240学时,圆满完成网络学习计划。
(3)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职权依据进行了梳理,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根据法定工作职责及内部管理需要,明确科室负责人和监督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全面建立执法工作配套制度及标准,做到工作不乱,执法有序。
2、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大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295户次,对其依法执业情况、人员执业情况、消毒隔离情况、放射诊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查处违法案件11起,罚款18100元,没收违法所得34828.7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
(2)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底档资料。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特点,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督。共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单位303户次,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款5000元。
(3)加大公共场所日常监督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制定印发了《2018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及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抽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承担,保障了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对下达的33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因关闭5家,实际完成28家,其中监督检查合格2家、责令整改10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1000元。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及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和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98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证件未进行年度审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制度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191份。三是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区设有旅客住宿的农家乐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按照市卫计局《关于印发秦岭生态保护区设有旅客住宿的农家乐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辖区6个涉及镇进行了摸底,完成2家设有住宿农家乐的规范整顿。四是严格卫生许可及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各行业标准许可审批,2018年共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9户,其中住宿31户、足浴16户、美容美发49户、音乐厅3户。累计量化分级评定292户,其中A级3户、B级193户、C级96户,量化分级管理率99.6%。
(4)强化饮用水监督监测。一是“双随机”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国家下达“双随机”任务1家,完成1家,抽取水样12份,合格12份,合格率100%。二是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2018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利用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开展监督检查。在全面检查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检验室和检验人员等情况的同时,重点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水质检测、突发饮用水污染应急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检查市政供水单位1家,所查内容均符合要求。监督检查镇集中式供水单位16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家,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证明上岗16家,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16家,消毒设备设施转运正常16家,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16家,开展水质自检0家。对检查中发现的16家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无自检实验室、未开展水质自检,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饮用水污染隐患。三是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2018年,全县17个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均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17户,全年开展卫生安全巡查34次。四是开展水质监测。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206)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等标准,确保水质检验项目及检验频次符合要求。截至目前,共抽检水样132份,其中出厂水12份,管网末梢水120份,合格132份,合格率100%。五是开展水质抽检信息公示。积极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制度,每月在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饮用水抽检数据,有效发挥和充分利用饮用水水质监测公示平台资料的预警和指导作用。
(5)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消毒单位技术指导。依据《食品安全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餐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对餐饮具消毒集中消毒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给予了技术指导,组织餐饮集中消毒单位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集中培训。同时,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共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80份,合格80份,合格率100%;二是对餐饮集中消毒单位因采购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时未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检验室检验记录不全,给予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6)继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全县各镇累计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报表170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135次,巡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1户、407户次,巡查指导学校108户、216户次,巡查饮用水单位19户、57户次,巡查医疗机构240户、707户次,发现和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线索2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巡查26次,指导完成整改55起,完成卫生许可现场审查51户。
(7)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国家下达抽检任务数23家,完成23家。其中课桌椅配备合格23家,合格率100%,教室采光合格4家,合格率17%,教室人均面积合格17家,合格率73.9%,黑板照度合格5家,合格率21.7%,全部合格学校2家,合格率8%,设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19家,合格率82.6%,有晨检记录21家,合格率91.3%,开展因病缺勤追踪登记12家,合格率52.1%,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2家,合格率8.6%,每年实施学生健康体检3家,合格率13%。二是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共监督检查学校104所。各学校均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制度,制定了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各项制度,规范开展晨午检、缺课登记、病因索源工作,对发生在学校托幼机构内的传染病疫情第一时间进行报告。针对大多数学校未能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落实不到位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根据抽检计划要求,结合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开展综合监督评价23家,其中城区1家,镇区3家、村级19家,综合评价合格23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为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事业编制8名,设所长1名,单位实有人员6名,退休人员一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6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开支。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02万元,比上年增加4.71万元,主要是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及脱贫攻坚产生的费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58.6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占总支出的75.9%;项目支出15.4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单位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卫生监督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4.1%。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6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开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9万元,项目支出15.43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71万元,主要是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及脱贫攻坚产生的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4.02万元。包括:事业运行支出48.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15.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传染病、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业务支出;机关服务4.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7万元,公用经费4.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是卫生监督工作中迎接上级督导检查产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开支。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单位公务接待累计2次、10人,经费总额0.11万元。主要是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19.23万元。
(市县根据绩效管理进展情况,公开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2.04万元,减少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135.43万元,无单位用房 ,有执法车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