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91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及社情动态;针对全县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推进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4、负责对辖区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等侦破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事件。
5、依法对全县社会治安、出入境、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工作等实施管理。
6、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对来紫中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等目标和重要会议,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8、负责全县违法犯罪人员的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科技、技术、通讯、计算机和警务装备等建设、管理。
10、做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紫阳县公安局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下设17个派出所、5个刑警中队,刑侦、治安、国安、监管、经侦、巡特警、督察、法制、网安等10个业务大队,政工、纪检监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等4个内设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反恐维稳工作。对全县邪教重点数据库进行全面更新,实现对重点“人”、重点“物”、重点“部位”的动态管控。密切关注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新动向,获取了一批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牢牢把握住对敌斗争主动权,参与完成了“秦巴雷霆.2018”跨区域反恐实战演练,全年共开展反恐处突演练13次,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反恐防暴工作能力。全县共查处传播暴恐音视频案件3起,拘留3人;办理邪教案件10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3人,取保候审6人,教育训诫18人。
二是始终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以“秦鹰”行动为主线,各项专项行动同步进行,相继破获一系列大要案件,打击处理效能不断提升,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86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3起、积案75起,协外破案71起,破案绝对数为269起,抓获各类犯罪人员164名,刑事拘留90人,逮捕47人,移送起诉115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0个42人;全县查处治安案件474起,同比下降5.8%,抓获违法人员956人(其中行政拘留318人、罚款350人)。
三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不断深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重拳整治农村寻衅滋事、扰乱村民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查获涉恶案件10起,刑事拘留24人,批捕7人,起诉12人,打掉涉恶团伙4个14人。先后破获了“10.14”阮书楷等人聚众斗殴案、“2.26”蒿坪镇刘显安等人开设赌场案、“5.01”彭朝举等人非法拘禁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恶案件,打出了声威、形成了震慑,赢得了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充分肯定。
四是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以实现“零信访、零事故、零滋扰”为工作目标,围绕敏感节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超前处置不稳定苗头2起,圆满完成各级“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省级领导来紫视察、“九三学社”来紫调研、“陕南、陕北民歌交流展演-走进紫阳”大型文艺演出、村两委换届选举、高考以及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十一假日期间等一批重大安保任务,赢得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紫阳县公安局本级(机关) |
2 |
……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65人;实有人员218人,其中行政21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2.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873.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828.9万元);支出541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74.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6.5万元,支出5308.54万元。2018年收入比2017年减幅17%,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拨入看守所、拘留所建设专项经费,2018年无该项经费。2018年支出比2017年增幅1%,主要原因为我局办案业务量增大,办案业务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5412.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5411.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12.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873.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828.9万元);支出541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74.6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596.5万元,支出5308.54万元。2018年收入比2017年减幅17%,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拨入基础建设专项经费,2018年未拨该项经费。2018年支出比2017年增幅1%,主要原因为我局办案业务量增大,办案业务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1.5万元,项目支出1200.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1.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5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6.5万元,津贴补贴1097.4万元,奖金1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3万元,抚恤金37.2万元,生活补助7.3万元,奖励金1.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60.3%;公用经费支出1674.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80.3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90万元,邮电费50.8万元,物业管理费30.5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187.8万元,租赁费227.8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被装购置费34.4万元,劳务费515.1万元,工会经费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15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万元,占基本支出39.7%。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8万元,比上年增加8.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3台,支出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2.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30批次,900人次,支出8.3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接待批次及人次较2017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培训费支出10.4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会议费支出1.2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0.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专项业务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费支出1674.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0.5万元,主要原因是线路租赁费及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3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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