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1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原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待遇人员资格年审等经办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以及基金划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管理、内控稽核、咨询接待、举报受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各镇社保站、村(居)委会的业务经办及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更名为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夯实责任,强力督催,参保缴费任务全面完成。年初县政府办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紫政办发〔2018〕12号),明确参保缴费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县考评办定期督查通报进度,强力推进保费征缴和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全县参保总人数205019万人,参保率 99.52%;收缴保费1806.76万元,缴费人数14.10万人,缴费率94.58%。
2.严格审核,积极落实,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严格审核到龄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共批复享受待遇3596人,停发2152名减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丧葬费补助金人数2366人。积极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中省提标养老金23元及工龄补贴正常提标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共计发放养老金8132.43万元,发放丧葬费补助金144.48万元。
3.加强核算,规范管理,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基金管理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财务管控平台运行顺畅。严格执行基金预算,确保基金实账运行。基金总收入10513.9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986.37万元;基金总支出7564.37万元;当期基金结余2949.57万元,累计基金结余1亿6644.94万元,其中转存定期存款8784万元。
4.完善制度,加强管控,做好稽核及内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创新认证方式,通过镇村组三级会审对所有领取城乡养老待遇人员进行生存认证,认证率达到100%,对未通过生存认证的331名领取待遇人员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同时积极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清理追回工作,对市处反馈的重复领取人员数据,按规定暂停养老金待遇,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宣传解释政策,核实冒领金额,做好清理追缴,截至目前,共计清理追回重复领取待遇资金22人6.1万元。
5.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社保卡发放及应用。县经办中心精心组织,经办银行与镇村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社保卡发放及应用推广。我县已制发社保卡19.54万张并全面启用,2018年使用社保卡缴纳保费136901人,占缴费总人数97.4%,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待遇27934万人,占领取总人数49.9%。
6.吃透政策,积极动员,确保社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积极落实贫困人口财政代缴费政策,中心下发文件明确人员范围,补助标准和业务流程,要求将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做好帮扶纪实簿相关信息记载。县经办中心成立五个工作组,直接到镇、村督查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面完成身份标识和财政代缴费到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应参保70849人,已参保70682人,参保率达99.76%。
7.强化培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8年县经办中心开展镇村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21期,发送短信消息60余万条,印发宣传资料4万份,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并发放宣传品1万份,绘制政策宣传画100余平方米,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让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城乡居保工作的开展。
8.锐意创新,迅速推进,村级经办能力大幅提升。按照村级示范点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我县迅速推进实施,勇于试验、大胆创新,采取“三改为两推广”的办法,摸索出“互联网+人工上门+全程代理”的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3个重点示范村已全面完成建设,全县有61个村建成达标,村级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9.凝心聚力,倾力帮扶,扎实做好部门包村工作。增派帮扶力量,中心除2名休产假的干部外,其余12名干部全部联户结对帮扶;依托该村资源和地理优势,与村两委共同商定2018年帮扶计划,制定了种植养殖业,劳务输出等以产业脱贫为主的脱贫计划;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建成便民桥三座,硬化组级公路1.2公里,高压改造5.7公里;积极组织群众参加产业及劳动技能培训并安排劳务输出32人;通过企业加农户模式,大力发展茶叶和土豆种植项目,新建茶园280亩,清叶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投产,年收购加工土豆40余万公斤。通过帮扶,岔河村村容民风显著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和群众住房、出行条件逐步完善,群众收入明显增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财政预算收入2355.23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93.72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收入161.51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收入比上年增长35.85%;支出2360.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3.72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166.6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增长51.74%。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收入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及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增加带来经费增加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一般财政预算收入2355.2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93.72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收入161.51,比上年增长35.85%,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及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增加带来经费增加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2360.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3.72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16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8.49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7.56万元,占经费支出的51.65%,项目支出80.55万元,占经费支出的48.35%),本年度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增长51.74%,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及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增加带来经费增加等。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55.23 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93.72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收入161.51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收入比上年增长35.85%;支出2360.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3.72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166.6万元,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增长51.7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纳入决算以及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增加和脱贫攻坚工作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支出166.6万元,较上年增长51.74%,其中:人员经费78.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56万元,项目支出80.5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及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增加带来经费增加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56万元,占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总额51.65%。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6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18 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减少41.52%。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接待费0.36万元,接待批次8次40人,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7.69%,主要是参保人进行相关业务咨询和县区之间进行必要的业务交流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1.22万元,比上年减少67.89%,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参与公车改革,原公务用车已被封存。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超预算1.22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收回,长租车辆费用从部门预算调剂解决,比上年减少67.89%,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参与公车改革,原公务用车已被封存。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8批次,40人次,支出0.36万元,比上年减少7.69%,因我县推行E终端缴费及app查询业务,参保人进行相关业务咨询有所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情况。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87万元,比上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7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年度收入2355.23万元,支出2360.32万元,相对于2017年增长值过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纳入决算,且2017年未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纳入决算,决算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增长率因没有2017年对比数无法核算增长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集中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务车辆1辆已被封存,无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未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