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70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县委管理和县委委托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负责非领导职数的设置和管理;考察审批镇组织委员和县直部门行政(人事)股长、办公室主任,办理调整、任免事宜;组织实施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办理县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手续;负责省委选调生管理、培养工作。

(三)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四)承办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工作及各级代表 (委员)的推荐考察工作。

(五)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组织、人事政工干部、村干部的培训。完成省市安排的调训任务。

(六)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专门人才和新世纪科技带头人。

(七)负责全县组织、(人事)政工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受理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等方面的问题,查办有关案件。

(八)负责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省、市驻紫单位党组织换届有关事宜;协助管理中、省、市驻紫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县级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全县参照管理工作的指导。

(十)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群口公务员的登记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十一)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和县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

(十二)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市委组织部分配的组织工作调研报告,指导、检查镇组织委员的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管理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十四)负责全县农村基层组织整建工作;管理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县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十六)管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十七)代管县委督查考评办公室。

(十八)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务员工作,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县委老干部工作局职责并入县委组织部,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组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目标,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基层党建、人才培养、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实施“五大战略”、奋力实现“五个赶超”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着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教育情况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常态化监督,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大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自学并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明确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措施,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切实履行双重责任,发挥牵头作用,结合紫阳实际,将“一延伸五集中”作为专题教育自选动作,即:以县处级领导为主体,将专题教育范围延伸到科级领导干部。在专题学习方面邀请专家教授集中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在警示教育方面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在查找问题方面集中组织一次问题排查,在整改落实方面集中开展一次整改情况亮晒,在总结汇报方面集中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成果展评。通过“一延伸五集中”,将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确保专题教育不偏不虚不空,为开展专题教育打牢思想、组织和工作基础。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集中轮训、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2期,培训干部541人;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赴红旗渠干部学院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34人;举办换届后农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543人;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79人;举办2018年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41人;举办脱贫攻坚专题培训8期,培训县、镇、村三级干部2000余人;开办4期“紫阳讲坛”,从省、市、县邀请专家学者来紫阳辅导授课,培训1300余人。

3.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党性锤炼。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利用“党群例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章学习作为党员经常性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培训的必备课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把学习和遵守《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干部日常监督、干部选任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工作推动《条例》执行,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创新工作载体,强化督促指导,办好办实“紫阳讲坛”,利用芭蕉老地委遗址等红色文化资源,持续开展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体检。组织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到延安梁家河、巴山车务段、芭蕉老地委遗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00多场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900余次。

)强化“三项机制”导向作用,锻造追赶超越骨干队伍

1.坚持“三重”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好干部标准,坚持重一线、重实绩、重公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务实担当、群众公认的干部。今年共调整干部一批次70人,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18人,平级交流35人,免职11人。其中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54人,鼓励激励48人、能上能下6人。积极抽调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

2.精准科学识别干部。改进“体检”式用人形式,采用“综合研判”“无任用推荐”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县直部门和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今年,完成了10个县直部门、17个镇领导班子的综合研判工作,深入了解和综合分析研判了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优化方向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工作状态、能力绩效等情况,为县委调整调配干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县委组织部研判情况,县委在7月份一次性对县公安局系统调整了50名干部,其中,鼓励激励35人,能上能下6人。

3.严格监督管理干部。强化日常考核研判,充分运用巡视、纪检、审计、信访等结果,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把关心爱护干部落实到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坚持从严把关,对列入考察对象干部务必做到档案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制度,对新提拔的24名科级领导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做到“六必核、六不得”,并按要求做好干部考察纪实档案,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进一步加强全县“转非”干部管理,出台《紫阳县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转非”干部进行摸底并分类进行细化,通过征求个人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对全县“转非”干部进行科学安排,根据实际安排工作岗位或选派“转非”干部参与全县基层党建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县227名科级“转非”干部已全部返岗上班,创新成立了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组,将11“转非”干部派驻企业参与党建指导,引导“转非”干部进一步发挥作用。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断筑牢党的执政基础

1.压实责任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目标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党务干部具体职责,充实各级党务干部63人,夯实党建工作指导力量。严格执行日常调研指导、半年考核点评和年度考评述职等制度,创新出台《紫阳县基层党建工作月提醒制度》,坚持每月下发党建任务清单,向各镇各部门“点对点”交办整改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帮在平常。推行精准和常态督导相结合,采取会议通报、现场反馈、“手机+党支部”精准平台点评等方式,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整改,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责任落细落实。

2.深入开展“六大提升”行动。一是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从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组织生活、工作运行、经费保障和场所建设七个方面细化指标,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党组织的特点,实行“制定一套方案、印发一本指南、建立一本台账、强化一项保障”的“四个一”工作措施,2018年共创建标准化示范村党组织51个,蒿坪镇蒿坪村被确定为省级标准化示范村党组织。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每镇按20万-25万标准预算党建经费,捆绑各类资金1500余万新改(扩)建46个活动场所。三是建强基层队伍堡垒。全面完成197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实现全县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平均年龄下降、文化程度上升、综合素质提升的“一降两升”目标。全员培训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增强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7个,增强基层班子战斗力。四是深入开展“青苗”工程,储备村级后备力量600余人。强化班子坚持政治标准,好中选优发展党员220人,充实了基层后备力量人才库。五是扎实开展非公组织党建“五个规范”专项工作。建立巡回指导检查机制,对全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分类指导规范提升,累计投入资金20余万元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增置办公设施、规范制度牌匾等,富硒食品、开源实业等一批三星以下党组织整顿效果明显,向阳茶果、高桥关南春、麻柳天赐等四星党组织进一步规范提升,形成了示范带动效应。

3.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下发《紫阳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关于抓党建促脱贫“11135”工作体系的通知》,建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11135”工作体系,制定了第一书记十条规定、整合“四支队伍”十条措施、驻村工作队十条纪律,驻村队员选派、管理、考核三个办法,及驻村工作队生活关爱、经费保障、教育培训、鼓励激励、考核奖惩五项机制,动态考核调整第一书记27人,300余名优秀驻村干部受到市县镇三级党委表彰。举办8期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着力提升“四支队伍”的攻坚能力。全面推行“支部+X+贫困户”模式,组建经济合作组织300余个,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组织139家企业对接帮扶133个贫困村开展 “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发展党员220人,深化完善“党建+新民风”助力脱贫新模式,形成了一核多元的发展增收体系,增强了脱贫攻坚工作内动力。围绕“远程教育助力脱贫攻坚”主线,扎实开展远教“八个一”扶贫工程,先后印发了《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八个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八个一”扶贫工程创建标准》,着力打造“一区两线”即蒿汉线、权洄线、任河片区远教扶贫示范带,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建设10个示范点,创新远教扶贫“341”模式和“6N”工作法,为建设一批远教扶贫示范点奠定坚实基础。

4.领域党建扎实推进。分类指导抓好各领域党建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城市社区“共驻共建”、机关事业单位“五规范”、国有企业“强根铸魂兴企业”、中小学校“党建引领促教育,教书育人当先锋”等活动载体,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方面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导力、社会组织力、群众号召力。着力扩大“两个覆盖”。扎实做好覆盖清零、治瘫复活、薄弱攻坚、组建创新 “四项行动”后续工作,扎实推进“拓展型”“特设型”党组织组建工作,新建和恢复21个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指导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外出农民工集中地党组织——远元集团党总支。建立党群共建机制,坚持企事联动、企社联谊、企村联建,定期开展学习互动、工作联谊、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效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县非公企业共122家,单独组建党组织22个,联合组建党组织2个,挂靠组建党组织36个,共覆盖110个企业,党组织覆盖率90.2%。全县共统计社会组织328家,单独组建党组织22个,286个社会组织挂靠组建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93.9%,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四)建强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强化脱贫攻坚人才支撑

1.大力引进各类人才。招录公务员66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146名。引进硕士研究生11人,接收免费师范生2人,招聘特岗教师93人。为卫生系统引进人才44名,其中招聘医学类本科生17名,镇级医学类专科生27名。从外县引入本县籍专业人才4名。举办了电商人才招聘会,共吸引企业4家,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0余个,成功达成就业意向6人。引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专家人才25名,新建各类科技示范基地600亩,开发富硒新产品2个。引进省级茶叶、生物农药2个科技特派员产业技术服务团,协同开展茶网蝽、魔芋“两病”防控技术研究工作,建立相关试验示范点5处。

2.深入推进人才扶贫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最大限度把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真正发挥了各类人才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2018年开展免费技能培训139期,8838人(其中修脚师87期5565人),完成年任务的106.4%,组织产业培训8238人。将培训地点由“基地”逐渐向“村委会”转移,把免费课堂搬到群众身边,组织4家培训机构在计划出列脱贫村和35个深度贫困村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累计培养县级教学能手50人,市级教学能手15人,省级教学能手5人;1人被确定为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被确定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人被确定为2018年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被确定为安康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建成紫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网站,建立电商人才培训基地1个,完成电子商务培训14期共2777余人次。

3.加强人才交流学习。按照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签订的《干部人才培训交流合作框架协议》,选派5名副科级领导和后备干部,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进行挂职锻炼,让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多岗锻炼、一线练兵,加快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提升。

)加强组工队伍自身建设,争当追赶超越模范部门

1.加强业务建设,提升能力水平。大力推进组织工作理念、实践和方法创新,不断提升组织工作境界和水平。全面开展以“能力提升、效率提升、活力提升、业绩提升、形象提升”为载体的“五提升”活动,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定期开展“每月学文件学讲话”“我的读书季”“组工讲坛”等活动,认真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省市组织会议精神等,并结合学习主题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集中讨论,畅谈感受体会,撰写学习心得,提升组工干部理论知识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及讨论20余次,组织观看专题片5次,组织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坚持办好《紫阳组工》《紫阳党建网》及公众微信平台,将“紫阳组工”微信公众号升级改版为“茶乡紫阳党旗红”,新增“红色记忆”等板块。对紫阳智慧党建云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全面提升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改造机关办公室一间,建成“组工书屋”,根据新时代组工干部学习需要,认真选购学习丛书300余本,按照政治理论、党史国史、政策法规、党务工作、社会经济和文学历史等6大类分类上架,每季度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更新,为全体组工干部强化政治理论、丰富知识储备、提高文化素养提供有力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组工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今年,共组织组工干部深入乡镇开展各类调研2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强化实践动手能力,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竞赛活动等,提振组工干部精气神。

2.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政务运转、财务管理、信息调研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机关建设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化”要求和若干行为规范,修订完善了《组工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考核评价、请销假、信息宣传、学习培训等机关内部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理事的体制。建立落实工作积分管理制度,坚持按季度考核,积分情况与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等直接挂钩。印发《关于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职责分工,促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建立部领导联片股室包镇抓点工作机制,通过抓点示范加大力度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出台《组工干部关爱机制(试行)》,从“开展谈心谈话、丰富文体生活、组织健康体检、科学安排年休、落实走访慰问、关心驻村干部、加强家属联系、做好老干工作”等八个方面细化内容,着力构建“政治上关爱、精神上激励、身心上关怀”的干部职工全方位关爱体,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与动力。

3.联系服务基层,推动脱贫攻坚。持续深化机关“联户帮建”活动,聚集脱贫攻坚合力。按月完成贫困入户和信息数据核实填报工作,积极帮助沟通协调发展致富项目,做到了数据真实、信息准备、群众满意。村活动室、卫生室建成投入使用,12.1通组公路硬化工程启动建设。对4、5、6组饮水工程进行新建改造升级。全年共开展技能培训修脚33人、家政烹饪45人、茶叶产业82人。产业项目到户已兑付产业资金55户40500元。联丰互助资金协会发放贫困户创业贷款28万元。危户改造3户,全村贫困户安全住房保障率达100%。开展健康扶贫,全年举办免费义诊活动3次,累计为300余名老百姓开展健康体检。开展教育扶贫,通过申请补助、企业捐赠等方式,为2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2000元。全体机关干部为贫困户张继东摔伤的幼子捐赠3000元现金,用于住院治疗。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股室(行政股、干部股、干部教育监督股、组织股、党建调研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所属事业单位均纳入机关统一核算。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为: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委组织部机关

2

原中共紫阳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3

中共紫阳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

紫阳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5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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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年末财政结余结转284.67万元,2018年收入289.32万元,较上年减少159.30万元,降低35.51%;支出425.33万元,较上年增加46.92万元,12.4%2018年年末财政结余结转148.64万元。

就本年度收支情况来看,收入与上年相比降低幅度较大降低的主要部分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幅度较小,增加的主要部分是办公设备购置

2.本年度收入289.31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4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0万元,项目支出42.2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年末财政结余结转284.67万元,2018年收入289.32万元,较上年减少159.30万元,降低35.51%;支出425.33万元,较上年增加46.92万元,12.4%2018年年末财政结余结转148.64万元。

就本年度收支情况来看,收入与上年相比降低幅度较大降低的主要部分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幅度较小,增加的主要部分是办公设备购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33万元,组织事务支出278.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35.97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2.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97.13万元,其中: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97.1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33万元,公用经费173.7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8万元,支出项目为公务接待费,无公务出国境费用和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70万元,增加原因是检查增多。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8批次,86人次,支出4.18万元,较上年增加1.70万元,增加原因是检查增多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5.99万元,较上年减少7.63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3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73.77万元,较上年增加56.78万元,增长48.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脱贫攻坚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2.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0.53万元,无公车和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县委组织部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5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