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84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原紫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问题;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7、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属于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行政办、管理股、生态股、法制股、汉江水质保护办5个股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都由环保局局机关统一预算管理。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总体要求,紧扣市县目标任务,对标任务扎实干,聚焦重点求突破,着力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各项工作较好完成,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一)聚焦污染治理,精准发力补短板。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倾力保护紫阳碧水蓝天。一是系统施策治水,汉江洞河口、任河断面持续保持在Ⅱ类标准。二是铁腕协同治霾,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9天。三是科学精准治土,完成小米溪沟及田家湾水污染防治、蒿坪河流域陈家沟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四是严格污染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2015年上半年下降4.2%、4.2%、3.1%、3.9%。
(二)聚焦生态保护,抓点扩面护生态。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一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强力推进国开行建档立卡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57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显成效。二是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和治理。编制完成《紫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7-2025年)》,三是扎实开展生态绿色创建工作。坚持以创促建,扎实开展生态县、绿色单位创建工作,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三)聚焦环境安全,管治并举守底线。一是严格环境监管。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初步方案编制完成,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二是严惩环境违法。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10项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查封8起,治安拘留4人,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起,停产整治4起,行政处罚16起,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严控环境风险。严格落实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着力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查获非法运输危险废物案2起,确保了生态环境安全。
(四)聚焦突出问题,从严部署抓整改。一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紧盯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水源地排查环境问题,强化领导、精准施策,上下联动、全力整改。二是全力从严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中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聚力推进建设项目、水源地、矿山恢复治理等问题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全力做好配合保障。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抽调干部全力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工作。较好完成了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11批次调阅资料报送、7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和省委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五)聚焦多元共治,强化责任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坚持将环境保护纳入“三大攻坚战”和“三个助力”,强化目标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引导。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六)聚焦脱贫攻坚,精准施策攻重点。一是压实责任抓攻坚。紧扣“三个落实”和“六个精准”,对标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五七”标准,强化要素保障,狠抓责任落实,压实靠牢工作网底。二是聚焦重点抓推进。聚力抓好住房保障、做实扶贫产业、抓实就业扶贫、推进“三变”改革。三是聚力帮扶助脱贫。与79名贫困户进行帮扶结对,扎实开展到户帮扶活动,解决实际问题。筹资为云峰村贫困户免费发放鸡苗、菜种,免费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5户518人购农村小额扶贫保险一份,投资2000元落实爱心超市建设。
(七)聚焦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促发展。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抓队伍,不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聚焦能力建设抓提升。建成县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污染源监管平台,县城污水处理厂、全县页岩砖厂等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实时监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全面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紫阳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
2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4人、借调人员1人、聘用人员2人。单位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一人于2018年12月去世,现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0.56万元,比上年增加43.57%。因人员和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103.7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53.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30万元,行政事业项目支出853.48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580.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539.61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为1010.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3.01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7.85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53.4万元、水体1.8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24万元、农村环境保护5.5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0.0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110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5万元、项目支出853.4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0.56万元,本年支出1103.73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580.07万元。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17年度收入增加306.7万元,支出减少571.5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4%;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853.4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2%。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2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53.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6.56万元,津贴补贴59.24万元,奖金28.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30万元,其中办公费12.62万元,印刷费2.53万元,咨询费9.87,电费1.73万元,邮电费2.79万元,差旅费14.11万元,维修(护)费0.42万元,租赁费2.31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劳务费10.28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8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2.4万元,实际支出2.35万元,共接待43个批次,接待217人;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增加0.01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数量不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务用车改革,无预算无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本年无预算,无支出。
2、培训费支出0.47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47.37%。增加原因是培训增加。
3、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5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实施项目取得的成效如下:
1、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费(2018年):已完成《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初稿修订,将为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规划蓝本。
2、小米溪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2018年):2018年完成工程征地,征地补偿费已兑现到征地户;为小米溪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3、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资金:用于支付贫困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垃圾处理工程设计图审、绿化亮化设计费,有力推进了贫困村环境整治污水、垃圾、亮化项目建设,改善了贫困村人居环境面貌。
4、蒿坪河流域陈家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金:本期完成该工程建设总任务的46%;工程建成后,将会有效控制该区域废渣重金属污染源影响,减少了重金属废渣淋溶水对蒿坪河流域水环境影响。
5、各类环境监测的开展,及时掌握各监测点水质情况,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6、加强了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培养了专业技术人员,为今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0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11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03.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6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50万元。同比下降14.64%。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因公车改革,其中一辆由县公车办2017年中拍卖并于2018年底下账,另一辆属于环保局租赁于公车办车辆,未核销下账。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