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65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县级政法单位之间、县级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紫阳、法制紫阳建设。

(三)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贯彻政法改革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协调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和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进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县级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研究、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

(九)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

(二)维稳指导股。

(三)执法监督股。

(四)综治督导股。

(五)反邪教协调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政法系统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践行“五个扎实”、助力“五大战略”、防控“五大风险”,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追赶超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坚持依靠群众;坚持强化基础;坚持依法打击;

(二)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加强网络监管;二是深化风险防控;三是全面排解矛盾;圆满完成各级各类重大会议活动、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赴省进京“零非访”、安保维稳“零失误”。

(三)平安紫阳建设不断深化。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一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信息化;三是深化“两率两度”提升。

(四)法治紫阳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县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新型审判团队,创新家事审判、速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二是县检察院率先全省创新改革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保护绿水青山,办理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是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大部制”改革,创新“支部+N+X”工作机制,整合建立七个“大部”和七个“中心派出所”;四是县司法局开展了国家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化与标准化试点,成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公共法律服务

(五)服务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深化便民服务。加强政法窗口建设,改进行政审批,洞河镇乡村外管服务工作站、城区“24小时”出入境自助签注服务站、旅馆业无证入住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创新开展“四办”提升群众获得感获公安部重点推介;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印章管理改革成为全省的典型,“一企一警”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案件异地受理报警处置机制全面推行,富硒原产地保护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常态长效,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紫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2人、借调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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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为344.1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56.89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有综治信息化建设投入。2018年支出为320.8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94.75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我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本年度收入34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4.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4.16万元。

3.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2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5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3.7%;项目支出52.31万元,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扫黑除恶、民调中心事务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6.3%。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6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83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82.9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52.04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了256.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94.75万元,原因均是2017年度有综治信息化建设投入。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8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26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4万元、公用经费152.19万元。项目支出52.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4万元;占基本支出43.32%。基本工资41.02万元,津贴补贴72.04万元,奖金3.28万元。公用经费152.19万元;占基本支出56.67%;办公费11.16万元、印刷费42.29万元、邮电费13.2万元、差旅费8.92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劳务费24.49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8万元、其他交通费5.92万元、会议费3.51万元、培训费0.2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5批次,220人次,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4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有公务员网络培训费及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支出,费用支出为0.2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44万元,原因是只进行了专项业务的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3.51元,比上年增加了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全市的综治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一)项目基本情况。我2018年预算项目资金为完成既定工作任务所需业务经费。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 年我委项目资金120万元,全年执行120万元,执行率 100%。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预算产出指标要求,2018年度我加强工作力度,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相关产出指标均达到年初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我委以全面践行“五个扎实”、助力“五大战略”、防控“五大风险”,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追赶超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全年顺利达成各项指标,提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主要考察我“两率两度”提升指标,2018年度在所有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年度公众安全感为95.51%(提升1.4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14位(提升6位)、全市第5位(提升1位),超额完成市对县考核指标,全面提高了我委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11.16万元、印刷费42.29万元、邮电费13.20万元、差旅费8.92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劳务费24.49万元、委托业务费1.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8万元、其他交通费5.92万元、会议费3.51万元、培训费0.2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了34.97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度有综治信息化建设投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2.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资产总额 26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37万元,固定资产 145.1万元 ,无车辆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9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政法委决算公开表.xls [4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