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9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镇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镇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6.财政审计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9.公共事业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收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思想、践行新理念、推动新发展。二是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按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双重组织生活、警示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党内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检视和灵魂洗礼,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三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村(社区) “两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洞河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推行绩效管理。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组织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解决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纪检监察类信访件18件,立案审查10人,结案9件,党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及曝光10件,通过案件的查处,作风整治的开展既维护了党的形象,又严肃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性、教育了党员干部,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聚焦关键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18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我镇始终将其作为头等任务来抓。对照贫困村出列“七个标准”和贫困户脱贫“五个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紧盯2018年度目标任务,聚焦农民增收、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环境改善等攻坚重点,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今年12月前完成404户1434人稳定脱贫,同步推进6个贫困村和6个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同步达到脱贫标准。
1.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持续发力。我镇严格按照全县产业脱贫工作思路,紧咬产业脱贫不放松,新建核桃园1031.9亩,茶园250余亩,花椒园150余亩,特色林果200余亩,完成5000余亩生产茶园和2000余亩幼龄茶园管护,培训茶农1100余人次;培育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11个。发展24个1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和35个中小养殖户,其中生猪饲养量6.5万余头,家禽饲养量9.5万余羽,山羊饲养量1.9万余只,动员创业人士发展养殖场480多平米,肉制品已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进入紫阳、安康市场销售。完成动员外出成功人士通过土地流转、参与“三变”改革等方式创办实体,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2.“两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脱贫攻坚。继续加大贫困户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巩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10月底前完成集镇三期486套建房任务,达到入住条件,集镇四期173套住房正在主体施工;继续加大旧房改造力度,完成危房改造102户,实现困难群众住房有保障。快速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成镇级电商服务站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13个。完成村级公路硬化13.5公里,公路完善工程13.8公里,人饮工程6处,新建村级活动室2个,村卫生室4个(其中2个已投入使用),村活动广场4处。对田榜、楸园、云峰、洞河等村移民搬迁安置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并实施绿化、亮化、美化,着力打造宜居小区。
3.同步推进其他扶贫工作不落后。坚持统筹抓好扶贫工作不放松,发放“5321”金融扶贫贷款904万元、互助资金贷款349.15万元,产业扶贫带动1327户贫困户增收,2854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患者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保障675 余人次,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45岁以上人群全部参加养老保险,教育扶贫按政策该享受全部享受。通过资金补助,激发贫困户脱贫热情,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三)扎实推进城乡建设
抢抓移民搬迁政策机遇拉大集镇骨架,开工建设集镇二台子移民搬迁小区、集镇农贸市场和防洪护岸河堤工程,对集镇的背街小巷、集镇电网进行全面改造,进一步完善了集镇功能。在巩固省级卫生集镇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级卫生集镇创建,对垃圾场进场道路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集镇环境干净整洁,群众生活安心舒适。做到了规划区内无违规建筑、无乱搭乱建现象。全力参与配合“541”国道建设,辖区内洄水至洞河段12.7公里国道路面铺设完成,洞河至紫阳段11.8公里已完成80%左右的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化解矛盾纠纷180余起,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以创建国家卫生集镇为契机,大力开展“五边五治”、“四化四评”环境整治工作,成立镇村专项工作队伍,夯实工作责任,开展常态化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份通过了国家病媒生物防治评审。二是强力推进河长制落实。镇辖22条河流,落实二、三级河长37名,护河员22名,实行日巡视日清理周汇总周研判,并严控农作物化学药品的使用和水源管理,汉江水质和镇村面貌大幅改善。三是强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专人成立秦岭办专职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明华煤矿污染治理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对污染整治的1家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对网箱养鱼进行了集中清理,拆除网箱700余口;对集镇排污系统进行了维修整治,及时有效消除了环保隐患。通过长期宣传教育,群众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民共识。
(五)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们将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第一要务来抓,一是成功引进浙江紫诚农业公司在前河、马家庄、小红光村投资1800余万元发展特色水果种植800亩,目前已种植主要以黄桃、李子为主的水果800亩。二是引进万州汇服装厂和木艺加工厂,万州汇服装厂投资1100余万元,于7月正式投产,小红光村木艺加工厂已完成厂房建设,后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预计在12月底前投产。三是引进陕西谷秋生态农业公司在云峰、楸园村投资5000万元新建现代光伏+农业项目,发展蔬果及电商产业,已正式签约,进入实质建设阶段。集镇三期2000平米社区工厂即将建成,已与企业达成意向协议。
(六)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大力宣传“两率两度”,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定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安全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排查出安全隐患120余条。加强村级资金审计监督,有效保障了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 |
2 |
紫阳县洞河镇财政审计所 |
3 |
紫阳县洞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61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31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2115.03万元,支出2165万元,年底结转和结余72.3万元,收入、支出较上年增长浮动较大。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增加及对基础设施投入加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合计211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5.0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47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情况,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增加及基础设施投入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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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表 |
编制部门:洞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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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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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合计 |
2165 |
1084.1 |
613 |
471.1 |
1080.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57.00 |
505.00 |
327.60 |
177.40 |
52.00 |
|
20101 |
人大事务 |
5.00 |
5.00 |
|
5.00 |
|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 |
5.00 |
5.00 |
|
5.00 |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504.20 |
452.20 |
287.60 |
164.60 |
52.0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364.50 |
364.50 |
287.60 |
76.90 |
|
|
2010399 |
其他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39.70 |
87.70 |
|
87.70 |
52.00 |
|
20106 |
财政事务 |
46.10 |
46.10 |
40.00 |
6.10 |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46.10 |
46.10 |
40.00 |
6.10 |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60 |
1.60 |
|
1.60 |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 |
1.60 |
1.60 |
|
1.60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40 |
30.40 |
30.40 |
|
30.00 |
|
20808 |
抚恤 |
30.40 |
30.40 |
30.40 |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0.40 |
30.40 |
30.40 |
|
|
|
20815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30.00 |
|
|
|
3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40 |
6.40 |
1.60 |
4.80 |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4.80 |
4.80 |
|
4.80 |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4.80 |
4.80 |
|
4.80 |
|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1.60 |
1.60 |
1.60 |
|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60 |
1.60 |
1.60 |
|
|
|
211 |
节流环保支出 |
1,022.60 |
66.00 |
|
66.00 |
956.6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143.00 |
66.00 |
|
66.00 |
77.00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 |
143.00 |
66.00 |
|
66.00 |
77.0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879.60 |
|
|
|
879.6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879.60 |
|
|
|
879.6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0.00 |
|
|
|
30.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30.00 |
|
|
|
3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30.00 |
|
|
|
3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75.60 |
468.30 |
253.40 |
214.90 |
7.30 |
|
21301 |
农业 |
201.80 |
201.80 |
201.80 |
|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201.80 |
201.80 |
201.80 |
|
|
|
21303 |
水利 |
6.40 |
6.40 |
|
6.40 |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6.40 |
6.40 |
|
6.40 |
|
|
21305 |
扶贫 |
102.70 |
95.40 |
51.60 |
43.80 |
7.30 |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9.80 |
19.80 |
|
19.80 |
|
|
2130505 |
生产发展 |
1.90 |
|
|
|
1.90 |
|
2130506 |
社会发展 |
5.40 |
|
|
|
5.4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5.60 |
75.60 |
51.60 |
24.00 |
|
|
21307 |
农村综合改革 |
164.70 |
164.70 |
|
164.70 |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164.70 |
164.70 |
|
164.70 |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13.00 |
8.00 |
|
8.00 |
5.00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13.00 |
8.00 |
|
8.00 |
5.00 |
|
2140104 |
公路建设 |
8.00 |
8.00 |
|
8.00 |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5.00 |
|
|
|
5.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万元,公用经费471.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部门预算中安排“三公”经费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上年9.06万元减少1.4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比上年3万元增加1.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各类检查接待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公务接待300批次,1600人次,支出2.8万元,比上年6.06万元减少3.26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降低了接待费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7.67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万元,公用经费471.1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脱贫攻坚、党建和环境整治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支出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5.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一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