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0409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3月1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按照《紫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紫财预〔2019〕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及社情动态;针对全县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推进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4、负责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刑事、治安等案件侦办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事件。
5、依法对全县社会治安、出入境、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等实施管理。
6、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对来紫中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等目标和重要会议等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8、负责全县违法犯罪人员的收押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科技、技术、通讯、计算机和警务装备等建设、管理。
10、协助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和有关方面做好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做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紫阳县公安局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下设17个派出所、5个刑警中队、6个交警中队,交警、刑侦、治安、国安、监管、经侦、巡警、督察、法制、网安等10个业务大队,政工、纪检监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等4个内设科室。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县公安工作“12345”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全市先进上台阶、创全省一流促国优”这一奋斗目标,紧扣“两条主线”,强化“三大支撑”,聚力打造“四大特色”,坚决打赢“五场硬仗”,努力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新时代紫阳公安工作新局面,为紫阳整县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70周年献礼。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紫阳县公安局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下设17个派出所、5个刑警中队、6个交警中队,交警、刑侦、治安、国安、监管、经侦、巡警、督察、法制、网安等10个业务大队,政工、纪检监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等4个内设科室。紫阳县公安局部门预算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财政直接拨款,下设各所队室(不含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外)均实行报账制。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县公安机关编制人数265人,实有人数217人、退休人员68人、遗属补助人员18人。
内容 年度 |
2018年 |
2019年 |
同比 |
增减原因 |
编制人数 |
265 |
265 |
|
|
实有人数 |
221 |
217 |
1.8% |
人员调出、退休 |
退休人员 |
64 |
68 |
6.3% |
退休人员增加 |
遗属补助人员 |
18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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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紫阳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6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23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8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7套。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7.18万元。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收入预算5397.1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411.14万元,较上年增长35.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增加6人,民警工资正常晋档标准提高;二是协警、退伍安置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预算增加;三是今年民警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各单位预算;四是公安机关人均保障经费标准提高,由原人均3万元提高到人均3.5万元。五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网络信息化、移动警务、“雪亮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
2019年,县公安局预算支出5397.1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390.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07万元,18.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411.14万元,较上年增长35.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增加6人,民警工资正常晋档标准提高;二是协警、退伍安置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预算支出增加;三是今年民警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各单位预算支出;四是公安机关人均保障经费标准提高,由原人均3万元提高到人均3.5万元。五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支出增加网络信息化、移动警务、“雪亮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5397.1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11.14万元,增长35.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长原因同上。
2019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5397.1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11.14万元,增长35.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5397.1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11.14万元,增长35.4%,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539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47.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2.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00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他武装警察支出15万元、公安行政运行4342.18万元、 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7万元、治安管理8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5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48万元。与去年相比,比较图如下(单位: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同上。
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同比 %) |
增减原因 |
其他武装警察支出 |
15 |
15 |
持平 |
|
公安行政运行 |
3437.04 |
4342.18 |
26.3% |
1、在职人员比去年增加6人,民警工资正常晋档标准提高;2、协警、退伍安置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预算支出增加;3、今年民警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各单位预算支出。4、公安机关人均保障经费预算标准提高。 |
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1 |
907 |
126.2% |
1、在职人员增加,办案业务费预算支出增加;2、增加网络信息化、移动警务、“雪亮工程”建设资金预算500万元 |
治安管理 |
80 |
80 |
持平 |
|
国内安全保卫 |
5 |
5 |
持平 |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48 |
48 |
持平 |
|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预算支出5397.18万元,按照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301)312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99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7.26万元,资本性支出270万元。
|
2018年 |
2019年 |
同比(%) |
增减原因 |
工资福利支出 |
2154.78 |
3126.86 |
45.1% |
1、在职人员比去年增加6人,民警工资正常晋档标准提高;2、今年民警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各单位预算支出。3、协警、退伍安置人员的五险计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96 |
1993.06 |
81.8% |
1、公安机关人均保障经费预算标准提高。在职人员增加,公务费、办案业务费预算支出增加;2、专项业务经费增加网络信息化、移动警务、“雪亮工程”建设资金预算500万元;3协警、退伍安置人员等相关费用增加,预算从上年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调入劳务费。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735.26 |
7.26 |
-99% |
1、2019年协警、退伍安置人员工资从此预算科目调入劳务费科目 |
资本性支出 |
|
270 |
|
2018年资本性支出没有作单列预算 |
合计 |
3986.04 |
539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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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预算支出5397.18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126.8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99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7.2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7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预算8.8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接待工作;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9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支出预算7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因今年报废车辆需更换购置车辆数量增加,因此该项预算支出增加;我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会议费新增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会议。培训费7万元,增加网络信息化、移动警务、“雪亮工程”建设培训等。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5万元,增长22.7%。原因是:1、公安机关公务经费保障标准人均提升0.5万元;2、2019年人员增加6人。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57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82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518.3万元。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