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811090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盐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生产、调运、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县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3、指导规范全县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4、负责全县食盐质量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5、负责全县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
6、负责全县食盐经营零售证审批、发放工作。
7、 积极运用“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保障食盐市场有序,确保全县食盐供应。
2、制定本年度盐政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上级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盐业市场工作任务,将盐政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具体到人,同时巩固“食盐安全县”创建成果。
3、强化盐业法规和健康用盐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5.15”、“12.4”等宣传平台,宣传“科学用盐、促进健康”理念。
4、规范盐政执法工作,安排专职分管领导负责,做到盐政执法有安排有记录,按时准确上报盐政执法报表。
5、严格食盐质量管理,按要求加强食盐购进、储存、销售、食用等4个环节的检测工作,确保碘盐“三率”指标均在98%以上,全年不发生食盐安全事故。
6、积极应对盐业体制改革。保持队伍稳定,主动应对盐业改革,成立应对盐业改革机构。
7、做精做实“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贫困村年度项目,按计划帮助贫困户顺利脱贫,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扶贫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盐务局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设3个办公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编制4人,实有在编3人、借调1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紫阳县盐务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
紫阳县盐务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员3人,借调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账面无国有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9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公共预算25.93万元,基本支出22.93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2、预算拨款25.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6元,与上年持平。
4、2018年专项资金情况。2018年专项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规范盐业市场及其相关工作经费,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公共预算25.93万元,基本支出22.93万元,项目年支出3万元。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6元,与上年持平。
3、2018年预算25.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
4、2018年专项资金情况。2018年专项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规范盐业市场及其相关工作经费。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25.93万元,基本支出22.93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与上年相比工资普调略有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2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略有增加,原因是普调工资,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20.7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16万元(其中办公费0.44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万元差旅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与上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略有增加,原因是普调工资,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6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同上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盐务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