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811086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问题;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会同税务机关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7、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两个重点”,着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环保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紫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属于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行政办、管理股、生态股、法制股、汉江水质保护办5个股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都由环保局局机关统一预算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3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借调人员一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117.19万元,共有车辆2辆,暂未下账;(其中一辆由县公车办于2017中拍卖、另一辆属于环保局租赁于公车办车辆。)2018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环保局收入预算为191.6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同比增长7.75%,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环保局支出预算为19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47.2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4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75%,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同比增长7.75%,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环保局支出预算为19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32%,其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长。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4.40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变化;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0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变化。

3、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10101)161.6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3.78万元,较上年增长9.32%,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3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务用车改制,无预算经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2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15.9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9日

附件:环保局2018预算公开.xls [11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