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81104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紫阳县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2、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3、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发牌、检验,五类车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发证、审验业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队伍建设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和增强“四个自信”,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勤执法,打造“五型警队” (即:忠诚为民警队、作风优良警队、素质过硬警队、先进模范警队、积极向上警队),努力实现全县公安交警队伍无违法违纪案件、无不安全责任事故、无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事件、无因交警执法不规范而引发有损交警形象事件的“四无”目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创建“汪勇式”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学练考活动。
2、事故预防和处理:深刻汲取“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化“四大攻坚战”,杜绝“三个不发生”。完善农村道路“125”社会化管理机制建设,协调各职能部门继续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程,在经费保障、人员编制,考核机制等方面,继续寻求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工作机制,每月对辖区事故进行全面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整体水平为重点,以岗位练兵为抓手,着力提高事故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侦查破案能力、调处矛盾能力、服务群众能力;规范事故信息上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建立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信息网络,全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90%,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3、秩序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城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深化平安畅通县和文明示范路段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辖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健全客车、接送学生车辆、大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出租车及驾驶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组织好大型活动及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缉查布控系统运用工作,提高缉查布控拦截率及处置率;进一步推进夯实“125”管理模式连片试点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处罚执法办案程序,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
4、车辆管理方面:规范业务监督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推动车驾管整体工作上台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加强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重点车辆按时进行检验,对应注销重点车辆跟踪监督,开展强制注销车辆排查清理;依托支队积极争取科目一考试下放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自主约考制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推行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就近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面签注册后,利用陕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推进面签注册用户因驾驶证记分按规定需进行教育培训学习的,可以登录互联网教育学习平台进行教育培训学习。
5、法制宣传:全面落实公安部四个规定、两个规范和支队关于路面执勤执法的相关要求,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年内组织对全县交通民警及协管员开展不少于4次的执法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全面提高民警执法综合素质。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线,以“五进”、“四创建”为载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6、政办工作:做到全年、半年及阶段性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按时签收支队文件,大队网站更新及时,运行良好;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突发、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政令、警令畅通。
7、财务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本着节俭原则,根据财务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公安局二级独立预算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39人、退伍转业1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我单位自行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遗属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4.2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总预算收入594.28万元,较上年增长15.15%,其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94.28万元,较上年增长15.15%。其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594.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5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4%,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77万元,较上年增加33.24%,增加防尘费、杜林录及遗属补助;公用经费支出74万元,与上年持平。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2万元,较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40201)552.28万元,较上年增长17.6%,原因是人员增加。
(2)道路交通管理(2040212)72万元,较上年持平。保障经费人均3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道执勤交通执行、电子眼等设施维护。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年没有单位预算三公经费,其经费在专项业务费中自行调剂使用。并已公开空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4万元。用于办公、电话、电费、差旅等费用。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没有单独预算采购项目。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交警大队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