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81108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县地表、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县城、集镇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三)组织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仲裁全县水事纠纷。

(五)指导全县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县政府委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六)组织编制全县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点水利工程,抓好水库、堰塘、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归口管理农村水利、机电排灌、农村小水电和城乡供水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八)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保生态工作,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性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全县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渔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做好渔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水域、库区的渔业开发和管护。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

(十一)承办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措施,以“水利扶贫”为工作主线,以“水利安全”为工作目标,以“水利创新”为努力方向,全方位促进水利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水利局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9人(含防汛办参管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4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702.69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5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水利局收入预算395.5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72万元,较上年增加5.5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1、是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取暖费提标。2、新增在职人员。3、新增1个事业站引起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018年水利局支出预算395.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70.53万元,占支出总额93.6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00万元,占支出总额6.3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5.53%,增长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 年,水利局拨款收支395.53 万元,较上年增长5.53%,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 年,水利局拨款收支395.53 万元,较上年增长5.53%,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370.53万元,较上年增加15.72万元,增长4.43%。原因:1、是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取暖费提标。2、新增在职人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增长25%,原因是新增1个事业站引起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95.53万元,较上年增长5.53%,增长原因同上。

(1)工资福利支出316.48万元,较上年增加11.88万元,增长15.87%,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一是按照相关政策工资正常晋档。二是在职人员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47.28万元,较上年增加16.32万元,增长52.71%,原因主要是一是2018 年将交通补贴15.60万元从工资福利支出调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二是在职人员新增1人增加标准公务费0.60万元,三因标准公务费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0.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7万元,较上年减少12.48万元,减少64.83%,原因主要是将退休人员交县退保办管理,退休人员费用取消。

(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25%,原因新增1个事业站引起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5.16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标准公务费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无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28 万元,比2017 年预算增加16.32 万元,增长52.71%,原因主要是一是2018 年将交通补贴15.60万元从工资福利支出调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二是在职人员新增1人增加标准公务费0.60万元,三因标准公务费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0.12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8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38.0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紫阳县水利局

2018年3月9日

附件: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