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811076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基层红十字会工作,推动全县红十字会运动的发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为救灾和救助常年开展社会募捐,在上级红十字会的统一下,争取、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
4、在上级红十字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骨髓、器官、遗体自愿捐献的宣传、组织和有关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工作。
5、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和志愿者,发展组织。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6、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委派,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依照红十字会宗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贫困弱势群体救助和关爱取得实效。
1、扎实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做好全县艾滋病人的慰问救助和人道关爱。
(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
1、组织志愿者开展初级卫生救护知识“五进”活动。
2、组织志愿者为外出农民工开展“送健康、送平安”活动。
3、联合民间公益组织慰问留守儿童、空巢老人。
(三)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驻村扶贫工作。
1、继续扎实搞好新一年脱贫攻坚和驻村扶贫工作。
2、安排专人常年在瓦庙镇新华村驻村。驻村帮扶贫困村1个,打赢本年度脱贫攻坚战。
(四)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工作机制,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红十字会属于事业单位,经费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办公室,机关共计4人。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紫阳县红十字会属于事业单位,编制3人,列人民团体机构序列,参照公务员管理,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固定资产账面13.6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8万元,政府下预算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为42.0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为35.28万元,因2018年人员减少1人,所以部门总体收支比去年下降了6.81万元,下降了16%。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为42.0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为35.28万元,因2018年人员减少1人,所以部门总体收支比去年下降了6.81万元,下降了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为42.0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为35.28万元,因2018年人员减少1人,所以部门总体收支比去年下降了6.81万元,下降了16%。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为28.52万元,公用经费3.5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为23.12万元,公用经费2.1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因2018年人员减少,所以人员经费比去年下降了3.6万元,下降了12%。因2018年人员减少,使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了1.41万元,减少了39%。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因2018年人员减少,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去年下降了8.25万元,下降了28%。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增加了1.44万元,增加了1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预算拨款42.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52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万元。其中接待费0.48万元。项目年支出10万元。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2.1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36万元。因2018年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0.7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2万元,减少25%。无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交通费2.16万元,其他商品支出10万元。
本部门无专项资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红十字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