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811028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的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狠抓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2、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3、做好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4、切实做好对台工作。
5、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6、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0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72.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35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减少5%,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了5%。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72.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7.99万元,占支出总额52.0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原因同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额47.95%,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为7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其中:行政运行3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原因同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2.99万元。
(2)统战事务(20134)7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原因同上。
(3)行政运行(2013401)3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8万元。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402)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2.9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人员经费支出28.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8万元,与上年持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5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全部预算的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4.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运转经费1.8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3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委统战部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