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纪委办(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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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纪委办(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中共紫阳县委工作机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县监委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职能调整

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实行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派驻模式、统一职能职责和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实现县纪委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全覆盖。

2. 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理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察、审核镇纪委班子成员的人选;负责县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日常管理、考核及培训等工作。

6)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内设机构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监委内设9个副科级股室,各设主任1 名。

1)办公室(编制2名)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各类重要会议、活动;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日常联系;起草本委有关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及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公文处理,管理使用有关印章,制发机关各部门及派驻机构印章;组织协调委机关有关保密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机关、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组织宣传部(编制2名)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各镇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和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本委新闻事务,承担本委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负责起草、审核、修订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委机关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负责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理论研究、检查指导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以外的机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党风政风监督室(编制2名)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事故、事件中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有问责情形的实行问责;指导、督办镇和部门查处事故、事件中监督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问责情形的实行问责;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镇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镇、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4)信访室(编制2名)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分析信访形势,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案件监督管理室(编制2名)

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县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镇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委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全县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编制9名)

监督检查联系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镇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镇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调查处理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镇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镇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镇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开展巡视(巡查)、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镇县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负责了解联系镇的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镇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考察了解联系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案件审理室(编制2名)

审理本委直接检查处理全县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本委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全县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本委办理的申诉案件;承办需要比照处理案件的报批工作;承担县监委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监委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纪检业务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派驻机构(编制40名)

撤销现有各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组(县公安局纪委和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国土局纪检组暂不撤销)。归口设置8 个县纪委纪检组,名称分别为中共紫阳县纪委第一纪检组至第八纪检组,纳入县纪委“统派直管”,各组均为副科级规格,每个组核定编制5 名,共计40 名。各纪检组设领导职数1 正1 副,科级纪检监察员2 名。负责所有县直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党组织在县的省市驻紫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重点监督对象是归口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

2018年2月,成立县监察委员会,人员编制14名。实际转隶人员10人,划拨车辆编制一辆。目前只是人员及车辆编制调整至县纪委监委,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及公务经费均未纳入县纪委监委预算。

二、2018年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纪检机关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挺纪在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生态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强跟踪督促,大力整治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作风飘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坚持有责即问、问责从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一起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二)毫不松懈,进一步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化”建设成果,强化对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确保执纪审查工作安全;健全办案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对案件查办情况实行每月通报。抓好自办案件,对上级转办件、领导交办件、实名举报件、巡察移交件不得向下级转办,重点查处一批高质量、有影响、能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大案要案。

(三)持续深化,进一步增强作风效能建设实效

建立巡察制度,在充分吸收借鉴前三轮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全县所有镇和部门党组织监督全覆盖。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力,围绕严明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严查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有关规定,不断挤压“四风”问题存在的空间。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狠刹各种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源头防腐工作机制

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生动活泼的廉洁修身和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挖掘优秀家风家训,深化廉洁元素融入城乡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通过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和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化“以案治本”工作。坚持用好用活身边的典型教材,以案促教、以案促纠、以案促建,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举措。

(五)强化督导,进一步保障脱贫攻坚落到实处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加大线索排查和自查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要进一步推进贫困村巡察全覆盖,针对全县的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要开展督办直查,围绕贪污侵占扶贫资金、失职渎职、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窝案串案、挥霍浪费等六类易发多发违纪行为,开展督办直查工作。要强化“双问责”。对没有尽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发生扶贫领域系统性、区域性案件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对负主体责任的党委和负监督责任的纪委进行“双问责”。

(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

要继续深入推进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委会制度,进一步压实村监委会主任的责任,积极探索改进村监委会人员结构,解决监委会弱化的问题,提高监委会的公信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监委会的监督作用、纽带作用和维稳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维护农村基层良好政治生态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村组,把压力传导到村组,把纪律约束扎根在村组,把问题解决在村组,把矛盾化解在村组。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认真开展涉农问题专项整治,对胆敢向扶贫领域、强农惠农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严肃查处,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要坚决整治。

(七)勇于探索,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创新力度

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提高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强化其协助办案和实施监督的实效性。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对各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建立巡察监督和执纪审查联动机制,以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现象突出的单位为巡察目标,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突出的单位为纪律审查重点,确保巡察工作利剑高悬、正风肃纪。

(八)砥砺奋进,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各种形式确保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并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当中。加大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纪检干部,加大交流力度,畅通干部进出口渠道,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注重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探索建立执纪审查团队制、层级负责制、内部谈话提醒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夯实责任,开展岗位大练兵、执纪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着力推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肃处理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等“灯下黑”行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6人(不包括检察院转隶来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66人;实有人员53人(不包括检察院转隶来10人),其中行政50人、工勤3人。另1998年离岗1人,遗属4人,临聘人员3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4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4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单位预算拨款723.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413.03万元,公务经费157.44万元(包括公务费人均2.5万元中的1.5万元共53人计79.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四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个人交通补助38.94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53万元(包括全县巡察专项经费50万元,纪检监察案件审查工作专项费、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费、保密工作经费、全县廉政教育基地宣传费等计50万元,公务费人均2.5万元中的1万元共53人列办案业务经费53万元)。2017年因人员增加8人,公务经费增加20万元,专项业务费增加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总拨款723.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为451.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1.33万元,津贴补贴214.68万元(包括全县纪检监察特殊岗位津贴139人*2640元=36.396万元),奖金14.89万元,交通补助38.9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68万元;独子费0.45万元。公务运行经费共计271.5万元,包括人均公务经费2.5万元*53人=13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四车公车运转费24万元,计171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纪委巡察办各50万元计100万元。较2017年拨款增加129.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方面29.1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工资调整等。公务经费增加98.94万元,这主要是因为将公务交通补助38.94万元放入公务经费中,实际增加60万元,一是人员增加8人,人均经费2.5万元计增加20万元;二是2018年增加专项经费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总拨款723.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为451.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1.33万元,津贴补贴214.68万元(包括全县纪检监察特殊岗位津贴139人*2640元=36.396万元),奖金14.89万元,交通补助38.9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68万元;独子费0.45万元。公务运行经费共计271.5万元,包括人均公务经费2.5万元*53人=13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四车公车运转费24万元,计171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纪委巡察办各50万元计100万元。较2017年拨款增加129.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方面29.1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工资调整等。公务经费增加98.94万元,这主要是因为将公务交通补助38.94万元放入公务经费中,实际增加60万元,一是人员增加8人,人均经费2.5万元计增加20万元;二是2018年增加专项经费40万元。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2018年纪检监察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45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8.5万元,纪检监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经费153万元。

3.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411.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1.33万元,津贴补贴等214.68万元,奖金14.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44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153万元,公用经费118.5万元(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9.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会议费、培训费共5万元,相比没有变化。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451.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1.33万元,津贴补贴等214.68万元,奖金14.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5万元,公务交通补助38.94万元,其他个从补助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5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153万元,公用经费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9.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会议及培训费5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24万元,计118.5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万元。包括因搬迁办公大楼需要购置长沙发20个计3万元,因人员增加及工作需要购置笔记本电脑10台计6万元,因人员增加以及报废等原因购置台式电脑20台计8万元,摄像机3台计3万元,装订机10台计3万元,打印机10台计2万元,复印机5台计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万元,主要是新办公大楼厨房改造及装修。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紫阳县纪委紫阳县监委

2018年3月9日

附件:纪委预算公开表.xls [84.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