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811064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经济贸易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商贸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工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县域工业园区、以及全县商贸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和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相关落实工作。
2.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市场运行和信息化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3.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规定;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贸易货运;组织协调本县产品国际、国内展销和全国性、全省性在我县招商引资商品交易会,提高市场占有率。
5.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装备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煤炭、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并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碎煤、蜂窝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及煤炭加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争取和落实中、省、市对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研究提出本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考核所属企业财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管理国有企业法人代表、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其最低保障工作。
10.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辅导、审核和推荐工作;依法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搭建企业重组“平台”。
11.承担全县信息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对信息产业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检查,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融合,推动信息基础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12.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建立中小企业的预警机制;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
13.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14.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指导协调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整合资源,组建善经营、懂财务的专业团队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出台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三方机构参与的融资办法,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现企业融资6亿元。着力处置僵尸企业。协调出台扶持措施,引导“僵尸企业”平稳退出,积极推进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促进紫阳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2018年完成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120亿元,增速14%,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亿元,增速13%。
3.继续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完成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持续推进电商扶贫工作,开展电商培育3000人次,带动4000贫困户,户均增收800元以上。
4.围绕中心工作,聚焦脱贫攻坚。按照“户脱贫、村出列”的标准,全力做好朝阳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5.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新培育市场主体300户,培育省级“三星”梯队成长企业3户。办好“经贸大讲堂”、“企业财务会计培训班”和专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培训500人次。确保2018年非公占GDP比重达到51.8%。
6. 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示展销和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县域100家企业参加中、省、市各类专项会展15次以上,积极谋划紫阳特色展销途径,加快我县中小企业“走出去”步伐,拓展国内外市场。赴沿海地区招商引资,力争引进一个工业项目,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2018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6亿元,增长12%。
7、紧盯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突出富硒产业、智能制造、特色小镇、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敢于无中生有,善于有中生优,创造性谋划一批高成长性项目,支撑和引领可持续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与研发创新。围绕2018年预排的3个市级重点项目和 9个计划总投资8亿元的县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把项目建设“零障碍”、项目服务“零距离”、资源配置“全覆盖”做的更实更细,确保项目顺利建设、顺利竣工、顺利投产。
8.抓好主管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无盲区、零容忍”的要求搞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扎实推进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完善煤矿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力争年底以前所有正常基建、技改石煤矿顺利通过省、市相关部门验收,使我县石煤矿生产企业达到4家,保证全县煤炭市场供需平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经济贸易局属于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行政股、经济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下设2个局属事业单位(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场运行管理办公室),截止2017年12月底,县经济贸易局编制人员数23人,在编在岗人员36人,退休人员35人,遗属9人,临聘人员4人。
没有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县经济贸易局编制人员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7人,遗属9人,临聘人员4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末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公车,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35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358.92万元,基本支出323.92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比去年降低了4%,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结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公共预算358.92万元,基本支出323.92万元,项目年支出35万元, 比去年降低了4%,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结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358.92万元,基本支出323.92万元,项目年支出35万元, 比去年降低了4%,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结构调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预算拨款358.9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5.34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0万元。项目年支出35万元,相较去年预算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结构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人员经费351.91万元,公用经费60.2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5万元。相较去年预算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结构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4.20万元,比去年降低了2.7%,主要原因为2018年接待次数减少。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1万元,比去年减少6000元,主要原因同上,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结构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未编制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经济贸易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