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811005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访接待中心是县委、县政府负责接待本级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社会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承办中、省、市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领导同志批示的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督促和落实;向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信访“三无县”创建,积极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建设,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推行领导“四访”工作常态化,夯实县级、科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责任,夯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探索和创新信访听证评议机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全县信访工作正常秩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信访接待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4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价值共484752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0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信访接待中心收支预算为85.09万元,较上年下降0.79%,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财政代发工资、生活补贴、护理费、独子费转由退保办预算。其中专项业务经费列入预算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信访接待中心财政拨款85.09万元,较上年下降0.79%,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09万元,比上年下降0.79%,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5.09万元,比去年下降2.2%,原因同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与去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总额36%;商品和服务支出54.32万元,占支出总额64%。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2万元,全部预算用于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2万元,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信访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