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811057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城乡规划、住房和建筑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战略,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四)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六)承担县城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

(七)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环境卫生和全县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八)指导协助全县村镇建设。

(九)负责城市绿化、亮化工作。

(十)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和县域内县级以上立项的重要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十二)负责规范全县房屋和市政项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十四)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稳步推进县城河堤路滨江生态广场建设,6月底完成二期景观和平台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等前期程序,力争11月底建成外挂地下隧道,启动景观长廊、护岸、污水管网及绿化亮化建设。

2、加快推进县城棚户区改造步伐,3月底完成石梁子、农业局片区剩余12户拆迁户房迁工作,启动河堤路内侧、东城门至石梁子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工作,12月底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屋征务991套。

3、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进程,3月底前完成城市增绿添彩工程的招标并迅速启动建设,6月底启动实施汉江大桥至西门河彩虹桥道路及西关广场观江电梯、西门河城市广场工程,同步实施县城亮化提升和公厕提标改造工程,12月底完成县城区气化管网铺设,建成环城路和神峰山至钟鼓湾公路综合改造工程。

4、有序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3月底前开工建设蒿坪镇红旗区、硒谷大道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同步全面提升青中、太平、新田、黄金、金石、蒿坪、营梁、贾坪、大连、权河10个美丽乡村建设,11月底全面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全面完成。

5、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城管体制改革,4月底前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启动县城摩托车规范停放整治工作,新增西关摩托车停车位500个,6月底前开展市容卫生、户外广告、占道经营、车辆违停四个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动城市品位和形象再上新台阶。

6、加大重点项目援建力度,加快西关商业步行街11至13号商住楼建设,12月底建成10号商住楼,完成国电高压铁塔迁移工作,同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盘活尚都商业步行街。

7、加快实施精准脱贫,12底前完成中良村、关庙村、大力滩村年度脱贫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住建局下属 2个二级单位,2个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局属 5个事业单位和下属2个单位纳入机关统一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27人。由县退保办管理的退休人员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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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城管执法车一辆,环卫垃圾车及压实机合计11辆,无公务用车。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9.6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为959.67万元,较上年减1.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原因主要是单位两个副县级干部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其中专项业务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95.6万元,较上年增加6.4%。原因主要是地震局合并到我局,增加地震抗灾专项经费

2018年,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为959.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764.07万元,占支出总额79.6%;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5.6万元,占支出总额20.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59.67万一,教上年减1.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原因主要是单位两个副县级干部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其中专项业务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95.6万元,较上年增加6.4%。原因主要是地震局合并到我局,增加地震抗灾专项经费。

2018年,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为959.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764.07万元,占支出总额79.6%;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5.6万元,占支出总额20.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合计959.6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847.07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支出107.6万元。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出预算为95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2.31万元,较上年减少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12万元,较上年减少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69万元,较上年减少8.2%;公用经费支出41.76万元,与上年持平;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5.6万元,较去年增加2.6%,原因是地震局合并到我单位,增加地震抗灾专项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96万元,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1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9日

附件:住建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11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