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11003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公共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产权的集中管理。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会计基础管理、清查统计及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购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产权界定、调处产权纠纷以及公共资产的处置报废、报损、调剂等日常审批工作。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出租、转让、开发等运营管理以及收益管理工作。
7、负责利用公共资产开展投融资工作。
8、负责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及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
10、负责公共资产的绩效评价工作。
11、配合做好资源性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参与制定和完善企业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承包、分立、租赁、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监管工作。
13、其它政府授权的公共资产管理工作。
二、2016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资产日常管理,强化购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清理核实闲置资产,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全面核查各镇避灾移民安置点,6月底前完成10个镇移民安置点(330间)18370平方米门面房处置工作。
3、对城投公司部分商用门面房对外公开拍卖。9月底前完成城投公司9688平方米商用房处置工作。
4、加强资源性资产、城市公共资产管理。资源性资产开采权的有偿使用。
5、7月底前完成公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6、做好财信担保工作。对已担保贷款的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确保资金按期周转回收,预防借贷风险。对县政府已确定的扶持项目进行担保贷款前期申报和考察,力保申报项目顺利实施。对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潜力但资金不充裕的项目进行筛选推介,提供担保贷款,扶持企业发展。
7、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包村工作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内设行政股、业务股、评估经营中心共3个股室。紫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财政直接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紫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编制8人,在职干部职工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4名。退休人员1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账面49.03万元,单位占地面积107.平方米,服务器一台。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度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完成了县上安排的脱贫攻坚、“双创”、城区周边绿化治理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的要求,规范使用各项专项资金,按时规范的完成各项采购项目。2016年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县公共资产管理局的经费均由财政拨款,所有收支全部纳入2016年度决算。2016年总收入79.33万元,较2015年收入177.85万元,减少98.52万元,总支出73.32万元,较上年163.79万元,减少90.47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紫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2016年总收入79.3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7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9万元,项目支出0.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7万,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56元,项目支出结转6.0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支出73.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2.79万元,占支出总额99.2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0.53万元,占支出总额0.72%。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6年紫阳县公安局支出决算为7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65万元,较上年增长25.22%。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人员经费增长。商品服务支出16.21万元,较上年减少8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2.9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支出0.53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6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4万元;
(3)行政运行支出65.11万元;
(4)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6.5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本年没有发生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紫阳县公安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2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减少0.73万元。
(六)2016年商品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紫阳县公产局2016年的财政拨款商品服务支出共16.21万元。其中:办公费2.92万元、手续费38.35元、电费4633.66元、邮电费1858元、物业管理费800元、差旅费1.30万元、维修费110.9万元、公务接待费360元、其他交通费479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元。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无专项资金分类明细,均按财政批复内容严格执行,故不依次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