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8034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和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科医生等急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恋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恎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承担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卫生重点工作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深化。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广。积极开展医院“创等达标”,惠民便民措施有效落实,群众就诊环境不断改善。新农合工作健康有序运行。2016年参合269230人,参合率99.91% 。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有序推进。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省级复审为抓手,以“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省级评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合格县”和“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年无重点传染病疫情发生。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累计配送“三统一”药品总价值4743.8万元,平均配送率99.56%,使用率100%,零差率销售100%,为患者减轻用药负担711.5万元。基层医改不断巩固完善。县镇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了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2、项目建设快速稳步推进。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工程已完成主体竣工,进入室内装饰阶段;蒿坪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内部装修工程正在施工;完成3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年初下达30个);洄水镇、高滩镇两所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已开工建设;县、镇、村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成投入使用。成立了华阳医养中心援建领导小组,完成了该中心医疗区图纸初审。

3、全面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系列制度。在县镇医疗卫生单位选派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一般人才到省、市医院和院校培训、培养和培育,共完成1000余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为县镇医疗机构招聘招录引进50名专业技术人才。

4、医政医管重点工作规范开展。双桥镇、红椿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已通过省级验收,申报创建国家级“人民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国家卫计委已公示;成立临床药事质量、护理质量、医院感染、病历处方书写、血液安全、中医医疗质量等六个质量控制中心;严格实行村卫生室静脉输液备案制管理和个体诊所抗菌药物静脉输液准入制度。

5、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积极落实专病专策工作措施。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1356例,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传染病发病率405.43∕10万。2016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9.11%,产后访视率99.11%,住院分娩率99.89。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新生儿访视率99.7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9.8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9.88%,新生儿死亡率1.70‰,婴儿死亡率2.04‰,无孕产妇死亡。

6、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监督、放射诊疗、医疗废物、消毒监测等专项整治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177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处理举报案件8件,查处案件7件。

7、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巩固和提升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完成对基层250余名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发掘民间土方验方200个,积极开展“杏林寻宝”活动,选送献宝节目3个。

8、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已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省政府网站公示结束。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成效显著。已完成农村改厕任务486户。“三级联创”工作已完成初验。

9、规范执行医废处置工作。按照“村收集、县镇集中暂存、市转运处理”原则,县镇村三级医疗废物全部纳入市级集中处置,医疗废水处理系统正常有效运转。

(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

2016年期内共出生2529人,人口出生率8.68‰,死亡率6.87‰,自然增长率1.81‰,性别比107.7:100。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和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动员大会,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落实了计生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集中组织县镇村三级共计500余人次以新颁布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的培训学习。印制《中央决定》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知识读本、宣传折页各5000余份。强化综合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简化办证程序和流程。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件,结果案件报结率达到100%。开展2次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严格执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两孩内生育登记制度,优化再生育审批流程;推行生育服务登记证与孕产妇系统公共卫生项目手册等有机结合。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公卫、妇幼项目同实施同管理;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节假日在流动人口聚居场所提供咨询服务;开展了17个“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上报各类奖励扶助对象3675人,争取政策性资金655.1万元,代缴合疗费198.81万元。计生贫困家庭移民搬迁或进城落户购房,在享受普惠政策外每户追加5000元购房补助。提高了特别扶助标准,将221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失独家庭夫妇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殡葬救助、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

(三)党建、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出台了《例会制度》,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辅导。制定局党委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问责办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学习方式。按照县政府要求对重点工作在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承诺。

2、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三无提三率促三好”、“三好一满意”、“我承诺、我践行”等主题活动。对5名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内部审计。组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项机制》。不断加强舆论引导作用,2016年共发稿280篇。

(四)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精准扶贫与健康扶贫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精准扶贫总体规划,遵循“一户一法、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了脱贫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组公路硬化5公里,新修码头两个,新修便民桥两座,主村道路维修及示范路建设11.5公里,修复新建引水工程6处,新修水窖50口,建蓄1500方水池1个,变压器增容2台。产业建设有序推进:招商引进紫阳县宏威富硒农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开发丰产密植茶300亩。完成低产茶园改造及管护共计1200亩。发展贫困户种植大蒜50亩。扶持3户发展魔芋种植。发展畜牧养殖大户52户。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安置点购房56户,完成2016年24户脱贫户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规范落实:争取社会资助、雨露计划及政策性教育补助96人。组织茶叶、烹饪、修脚培训500余人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享受低保91户、五保39户。

二是联合印发了《紫阳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紫阳县“天使健康扶贫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健康扶贫与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医保、公共卫生服务、分级诊疗、医患结对帮扶、对口支援、计划生育资源、爱国卫生活动等八个相结合措施助推健康扶贫。全县共成立21个镇级和3个县级健康扶贫医师团队,形成了“镇+县医师服务团队”健康扶贫模式。全县医护人员已帮扶5456人次,已建立健康档案5991人份,建立脱贫档案4440人份,其中年度30个脱贫村已进行帮扶因病致贫人数2150人,开展帮扶2873人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500万元,对参合贫困人群进行重点帮扶,并出台《紫阳县新农合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试行)》,将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比例分别提升5个百分点,年度累计住院自负费用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贫困参合患者,全部纳入贫困人口最低医疗保障范围,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范围,起付线降低50%。据统计新农合健康扶贫已受惠809人,已使用救助资金164.4万元。

(五)安全生产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及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实行安全监管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多频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强化“三横五纵一张网”作用和纠纷源头防范,加强“三防”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建立矛盾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有事即报告,无事月报告”制度。执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规范运行。2016年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8起,其中进入第三方调解成功6起,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2起。

三、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卫计局属于行政机构,下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19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单位在职人员30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04.34万元,单位占地面积977平方米,信息化数据服务器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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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5.05万元,较上年减少569.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乡镇卫生院预算由财政直接支付到镇卫生院,独立核算。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95.14万元,比上年增加949.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原县卫生局、县计生局机构合并后的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93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35.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3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3.96%;项目支出669.7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56.04%。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37万元,项目支出669.7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1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65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5.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50万元,公用经费48.8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5.92万元,降低54.41%,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8万元,降低41.9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4.04万元,降低51.9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3.10万元,主要是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及村医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2.10万元,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而加大培训力度和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68万元,主要是全县卫计工作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51万元,降低42.86%。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公开01-08表)

附件:卫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公开01-08表).xls [7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