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11011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对盐务局组织领导。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市场整治行动。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

5、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开展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质量安全监督。监督实施产品(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

6、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县工商行政管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7、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8、负责本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有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

10、承担食品、药品等产品(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性检验、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产品质量的鉴定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量化指标。

11、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院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管理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的发布。

12、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13、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域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6、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7、组织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有缺陷和不安全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8、负责全县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0、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21、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牵头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22、负责辖区内食盐计划、质量、价格和市场监管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深化机改促融合,理顺食品监管体制。优化服务促发展,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夯实监管责任,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摸清全县监管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强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市场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GSP跟踪检查等,开展药品抽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活动,及时公告监测结果,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风险研判,确保公众对药品安全的知情权。督促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完善设施设备,强化管理措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三化信息平台”有效运行。2016年,整合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电话,制作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和举报文书,构建统一高效的维权平台。加强对部门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工作方案。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队员全年驻村达到县上要求。加强部门包联帮扶,制订包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于行政机构,共有56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29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1名)。下设行政股、市管股、消保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法制股、质量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注册分局)、事业编制23名(综合执法大队16人、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7人)。现实际工作共有人员103名,聘请临时工5名。

三、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23131.17元,较上年减少7074794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三局合经费减少增加。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958073.57元,比上年减少2995030.23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1423131.17元。其中:财政拨款11423131.17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8073.57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5456.57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3.67%;项目支出1952617.00元,是为完成我局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执法办案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紫阳富硒茶市场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行政执法专项经费、计量所成本专项经费、医改工作、稽查办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省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业务工作会议费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6.33%。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8073.57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5456.57元,项目支出1952617.00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8073.57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52454.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565.1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1053.5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财政事务支出8652454.92元。包括:

(1)行政运行8100690.92元,是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1764.00元。业务费支出。

(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0000元。主要用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456.57元,其中:人员经费8839899.93元,公用经费1165556.64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3982.5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588.58元,公务接待费50394.0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217032.68元,降低67%,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77221.00元,降低6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39811.68元,降低7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市场监管局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45批次、314人,经费总额50394.00元。主要包括接待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来我县专项检查及督察事宜以及召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培训会议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0895.00元,比上年减少55638元,减少7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三局合并业务培训综合进行。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2163.00元,主要是市场监管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5528元,增长83%,主要是合并单位业务会议次数增多。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元,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公开01-08表).xls [6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