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8050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9日 |
内容概述 | 政法委2016部门决算公开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上级政法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互相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调党委及其他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统筹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11、负责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委610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织开展全县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
12、负责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专项调查工作。
13、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委共有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5名。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7名(其中借调2人),民调中心临聘人员7人。
(三)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政法委、综治办和维稳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三调联动”分析会议、综治维稳研判会议、案件评查会议,夯实各级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平安稳定。强化考核,把政法综治部门服务发展、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督促管理。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冲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工作。上半年社会治安满意率为96.03%,居全省第五、全市第二;下半年省统计中心正在调查,结果还未反馈。
2、全县构建了“条块结合、无缝对接、优势互补、高效便捷”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健全网络,以县调解中心为枢纽、以千名包组联户镇干部为排查网络、以212个镇、村人民调委会为调解网络,实现排查化解全覆盖。二是综合研判,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4411111紫阳热线作用,建立信息网上报送平台,实行信息中心每周综合分析、县镇领导每月“矛盾纠纷研判日”到镇村集中会商研判。三是协调联动,建立首问负责、层级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跨界对接等联动机制,多元整合党委政府、调解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强化保障,对调解实行“以案定补”,每起案件给予100-500元奖励。矛调中心、“老哈调解室”、诉调对接工作室等阵地作用发挥出色,因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效果最好,所以群众最易接受。社会稳定源头治理效果明显。
3、全面推进汉王、洄水、高桥三镇争创市级“平安建设示范镇”,深化平安示范镇村(社区)、单位、景区、市场、校园、家庭创建;针对山区县地广人稀的县情实际,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由文化公司结合紫阳民歌文化编排节目送法到镇村,巡演17个镇44个村20个社区;编印《平安宣传年历》5万本免费发放,通过446期黑板报、640条标语、17万余份宣传资料书籍、688场次法治报告会,对19万余人次群众进行法治宣传。聘请64名基层政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全覆盖对全县104所中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并集中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周活动50余场次。
4、突出信息化引领,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县“十三五”规划,先期投入800余万元,建设社会治安五级视频联网监控。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综治(平安建设)信息化建设试点县,启动县镇村三级社会治理“9+X”信息系统前期工作,印发《全县城乡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计划分三期整合综治、维稳、公安、防汛防滑、市场监管、安监等职能部门,建立县级信息研判中心、视频指挥调度中心和镇村(社区)综治信息中心,在综治维稳、安全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实现一厅式研判、可视化指挥、扁平化调度。2016年实施一期工程,县综治办在对公安局、应急办等13个相关部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省、市试点工作要求,将省上配备给县视频指挥中心的15万元视联系统硬件设备安装在县公安局,实现了中、省、市、县、镇、村的五级视频联网;投资90万元在公安局15楼建设县综治信息指挥中心,充分应用互联网+,整合视频应用、卫星定位、电子地图、无线对讲等资源,形成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合成化的综合性指挥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公共应急处突响应指挥平台,硬件设备将于12月底安装到位;已投资80余万元完成城关、蒿坪、向阳三个试点镇(社区)综治工作中心、“三调联动”办公室建设和东城门社区、向阳社区、双星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全县社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软和其余14个镇的综治中心设计方案和项目需求,目前已进入招标程序。
5、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紫阳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司改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专题调研会、专题协调会,按照发挥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法检两院司改试点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县20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法检两院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项改革重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6月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在紫召开,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目前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复,首批员额法官人数为18人、检察官为11人;人、财、物省以上统管,已将人员名册及相关信息上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做好了上划准备;行政后勤部门已完成财务、财产清理,等待省院核实验收上划。
6、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对“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三特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吸毒人员、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无业闲散青少年)群体,建立了民生保障和教育管理相配套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特别针对“留守妇女”这一重要群体,分期开办家政、家教、月嫂、医护培训班,培训1700余人次,解决其持家就业等问题。建立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基地2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1人;推行“点援制”法律援助,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联络点20个,让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7、改版《有理大家说》,以“讲情理、明事理、知伦理、崇法理”为宗旨,每月选取群众生活中的典型事例开展正面引导。新办《法之声》广播节目,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宗旨,每周一期根据诉讼案件类型、矛盾纠纷态势选题开展法律宣传。充分运用微博、e信、微信等新媒体,“小小白”张敏等政法公众号品牌已具备省、市级影响力。
8、升级整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4412340和4411111两部电话,打造全新的“紫阳热线”,切实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群众热线来电督办工作。一是创新网络问政,借助网络平台,通过E信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了“互联网+问政网络”问卷调查,3.6万人参加,其中“引进百名专业人才”“购买服务送法下乡”等8个建议列入全县2016年城镇建设实事。二是深化社情民意调查,开展了脱贫攻坚、拟提拔对象群众满意度等12轮专项调查以及8轮镇干部包联群众工作满意度常规调查,累计拨打电话8万余次,收集意见建议3.2万余条,有效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热线来电督办,扎实开展热线接听转办,微博、邮箱、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网上线下无缝对接受理群众诉求。四是针对群众来电办理推诿扯皮、权责交叉的问题,联合电视台开办紫阳热线新闻专栏,共播出10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一致好评。五是收录全县18万部群众电话,分行业、类别、区域,建立1701个专业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为全县开展便民服务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微服务,定期推送惠民政策、劳务信息、平安紫阳建设动态、法律服务知识。目前,紫阳热线公众号共发布60期,微信大V群55期,微博30期,E信通18期。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8.12万元,较上年增加38.03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信息化工作经费增加,。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2.94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32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8.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12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1.15%;项目支出51.0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综治信息化建设、民调中心事务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8.85%。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4万元,项目支出51.0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2.94万元,主要是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7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财政事务支出236.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85.57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41万元。是指用于综治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经费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3)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息化建设发生的劳务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54万元,公用经费96.2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2.49万元,降低68.66%,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11万元,降低41.9%,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8.37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不再保留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政法委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机关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实际已移交,手续未办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0批次、620人,经费总额5.7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其他县区来紫学习民调中心建设及综治信息化建设等发生的接待费;承担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37万元,主要是全体干部网络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57.14%,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而加大培训力度和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46万元,主要是综治信息化建设培训及政法工作安排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2.44万元,减少62.56%,主要是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使得召开业务会议次数减少。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37.66万元,增长64.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多导致的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单位账面共有车辆1辆(实际已移交,手续未办理)。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