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9006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08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拟订本县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本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3、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调整、年度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订本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上级下达的彩票公益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全县政府内外债务统一管理,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紫政办发[2015]136号)文件精神,我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机关内设股室10个,核定人员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目前,现有职工35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2人。

三、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9155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25500万元的114.3%。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550万元,占调整预算15500万元的106.8%。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狠抓收入,多措并举确保应收尽收。

始终坚持组织收入与争取资金并重。一方面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根据县人代会确定的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全面落实收入责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依法科学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在狠抓财政收入的同时,把争取资金作为缓解财政困难、全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向上反映我县的财政困难,力争获得上级更多支持。经过努力,争取财力性补助资金8.2亿、革命老区建设资金1124万元、一事一议资金1159万元、债券资金3.796亿元,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

2、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开支。

一是坚决压缩公车、公务接待、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事业发展支出。二是将因环境变化、工作计划变化不再支出的预算支出、已经争取到上级支持解决的支出、年底前本级不再安排的支出近5000万元,调整到各项调资、养老并轨改革、脱贫攻坚等急需的项目上去,保障支出重点。

3、强化财政管理,资金效益得到提升。

一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项目已完工的结余资金、终止或取消的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无法继续实施而结余的资金、预算安排不合理有结余的资金、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超过两年以上的资金,坚决收回财政。整合了新增债券资金14500万元和两年以上的沉淀专项资金2910万元,用于年初本级预算安排的陕南移民搬迁、脱贫攻坚、文化旅游发展支出;整合了以前年度沉淀资金4870万元,弥补2016年财政收入短收形成的财力缺口,多渠道整合部门资金1.24亿元用于农村公路、饮水工程、产业扶贫、村活动室建设等脱贫攻坚项目,有效减小本级预算支出压力。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改革覆盖面及力度。继2015年将全县所有镇和基层学校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之后,今年元月又将21个镇卫生院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同时从抓支出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规范性入手,严格落实部门预算与支出标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支出审核关,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力度大。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2.27亿元,其中直接支付20.55亿元,占支付总额的92.3%,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了资金安全。因手续不齐资金、费用超标、项目工程超进度等原因,拒付支付申请1256笔,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共审批政府采购项目487个,采购预算资金为509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308万元,节约资金790万元,资金节约率15.5%。四是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开展全县52个单位范围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其中乡镇10个,县级预算单位40个,企业单位2家,核查单位和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财经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单位“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管理和机构改革后资产移交等问题。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其次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通过县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的同时,督促县镇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快资金的发放,准确建立惠民补贴资金台账, 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18项,共 2亿元,惠及11万农户。二是突出“一事一议”项目的引领、带动,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加大在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道路新建、拓宽、硬化和危桥改造、便民桥建设力度,全年共实施 “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81个,项目总投入2622.33万元,其中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517万元,整合配套部门资金436万元,重点用于精准扶贫村、美丽乡村及便民桥项目建设。

5、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为成员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1日起,将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县地税部门于4月11日将包括个体户894户、企业244户、外来报验登记户44户和委托代征户3户在内的1185户试点纳税人信息正式移交给国税部门。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按照“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直接变间接、分散变集中、无偿变有偿”的思路,拟订了《紫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集中扶持企业的财政资金,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发挥基金的放大作用。同时拟定了《紫阳县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和撬动社会金融资本投入产业发展。

6、狠抓队伍建设,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按照组织提升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建立学习教育具体活动方案,按照学习讨论、讲授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五个步骤,严格按时节点列表督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员承诺等规定学习步骤的落实,确保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抓到位、见实效。全年局党组共组织了4次专题研讨活动及党小组会,重点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及廉洁纪律,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完成党员评优工作。其次按照县委组织的要求,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和社会开放性的要求,借助互联网、手机现代信息技术推广“手机+党支部”在机关支部中的普及,使每一位党员随时随地浏览最新的党建新闻,了解党的历史,学习党的知识。有效的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开展的前提保障,始终坚持党组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持续用力、狠抓落实、协调推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的良性互动。大力推进正风肃纪,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推进作风转变,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有效提升依法理财、为民服务的能力,继续在联系更主动更紧密、服务更周到更细致上下足功夫。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成立了财政系统内部控制机构,根据局内部经济活动工作流程、风险点和相关业务处理依据(规范性文件)等进行系统梳理,制定了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集中审核支付等八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权力内控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

四是扎实有序推进包联村工作,力争完成脱贫任务。按照包联侯家坪村作为2016年度拟脱贫村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脱贫工作开展。1.认真开展“回头望”,逐户摸清了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建立《贫困户精准扶贫台账》,并对《贫困户手册》进行了及时更新,每户制定了帮扶计划,帮扶措施,2.争取交通脱贫项目支持,投资760万元,硬化村级公里14.1公里,使全村形成了“小路条条连,大路环形通”的格局;3.通过大力实施移民搬迁和组团安置建房,积极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动员农户到交通便利地势安全的集中安置点建房,依托统一规划、村委会代建、亲友帮建的方式,确定7个组团安置点,全村207户贫困户安全住房全面得到保障;4.突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实行产业奖励扶持政策,引导农户大力发展茶叶、魔芋、养殖等特色产业。全村改造茶园1700亩,发展魔芋425亩,发展生猪200头,山羊625只,耕牛30头,实现人均增收同比增长14.2%;5.通过积极宣传动员,鼓励引导参加由县培训中心组织的修脚师、烹饪、月嫂培训,全年共培训36人次,动员参加镇上组织的茶叶、魔芋栽培技术培训220人次,贫困户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基本掌握一项劳动技能,实现了稳定就业、稳定脱贫。实现全村年度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08%,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实现3500元以上,完成了稳定脱贫目标任务。

四、决算单位结构

(一)紫阳县财政局局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表

1.财政局局机关2016年度收入450.36万元,支出484.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2.94万元,比上年下降34.71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151.69万元:其中:办公费6.07万元,水电费7.4万元,差旅费6.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93万元等。

3.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4.零星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办公设备购置14.85万元。

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6.本年度无出因公出国出境人及组织。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保有量0辆。

8.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全年共接待6批次25人次。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公开01-08表).xls [6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