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妇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8045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08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妇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规定,设立紫阳县妇女联合会,为人民团体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做贡献。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决算单位构成

(一)2016年部门决算表

1.2016年度收入756962.34元,支出686986.7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6229.13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9100元)。与上年变化不大。

2.机关运行经费135024.39元:其中:办公费31885.33元,印刷费18962元,邮电费717.16元,差旅费13295.6元,租赁费1500元,培训费180元,公务接待费5467元,其他交通费用4715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862.3元等。

3.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变化不大。

4.零星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办公设备购置23160元。

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6.本年度无出因公出国出境人及组织。

7.公务接待费5467元,全年共接待6批次,25人次。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妇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6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