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8013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3.承担全县耕地保护;
4.承担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责任;
5.及时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6.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
7.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8.承担地质环境保护;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
10.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1.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其他非农建设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紫阳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属于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下设7个局属事业单位,其中县移民(脱贫)搬迁办为独立核算单位。全县按经济区域共设11个基层国土资源所。截止2016年12月底,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人员数113人,其中独立核算单位编制人员12人,在编在岗人员94人(其中独立核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3人,借调13人),离退休人员17人,遗属2人,临聘人员3人。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用地需求保障有力。一是完成了在建、拟建需要报批的5个批次共514.5亩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资料,并上报市局和省厅,保障了G541国道紫阳段、江南客运码头、移民搬迁、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对批而未征、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和低效利用等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30亩。三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核减了7万亩和13万亩,为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预留了空间。四是全县20项重点工作涉及我局11项,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衔接、协调和沟通,及时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手续,协调处理征迁安置中的矛盾、纠纷,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共征用土地706.5亩,拆迁房屋8462平方米,向企业供地10宗195.37亩。
(二)耕地保护扎实有效。全县66.6万亩耕地和6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了镇、村,面积落实到了具体图斑地块,层层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补充耕地1000亩,新落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600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600亩,申报的2017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59.51万元、建设规模8000亩,已通过省厅技术评审。
(三)移民搬迁难题破解。一是制定下发了《紫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实施办法》等7个政策性文件,有效推进了移民搬迁工作进度。二是采取超常规措施,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集中开工周”、“聚力冲刺月”、“百日大会战”活动,扭转了搬迁工作被动局面。完成集中安置搬迁户6604户,分散安置搬迁户1251户,76个集中安置点全面开工建设。三是2014-2015年85个安置点挡护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2016年64个安置点挡护工程已全部完工。四是根据县政府制定的《陕南移民避灾扶贫搬迁宅基地腾退复垦实施方案》,完成宅基地腾退复垦1260亩。
(四)不动产登记对外颁证。不动产登记改革提前完成了机构设置、职责整合任务,建立了信息基础平台、登记发证系统, 6月16日正式对外颁证,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80本。
(五)矿产开发秩序良好。按时完成了市级以上20个发证、县级63个发证的采矿权和13个探矿权年检,年检率达100%。开展了“三保三治”矿山专项整治,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限期整改,收取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78.3万元。定期对矿山进行了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共办理采矿权延续24宗,注销采矿权5宗。
(六)地灾防治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对外发布。会同相关部门对10余处地质灾害灾险情进行了应急调查,形成了专题报告,提出处置措施。与县气象局和联通公司建立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风险预警3次,发送预警短信13000条。培训和宣传教育23场,参加宣传培训人数3700人,发放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宣传材料10000余份。指导17个镇分别进行了镇级和隐患点应急撤离演练260次,参与人数达4227人。紫阳中学滑坡治理项目已竣工,投资300万元初中部滑坡治理项目正在实施。投资500万元毛坝中学滑坡治理项目设计已通过省市评审。165万元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正在市级评审。潘家坡马家坡特大滑坡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2500万元矿山地质恢复治理项目已完成可研和上报。
(七)执法监察常态监管。以常态监管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突破口,严格执行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分片包干制度,定期对县城和建制镇规划控制区以及矿山企业进行巡查。动态巡查104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5起,对符合立案标准的13宗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率为100%,办结信访案件42起。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部、省、市总体要求,对168个遥感监测图斑实地进行了核查,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2.47%。
四、201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底固定资产账面1391.41万元,单位占地面积 598.65平方米 ,建筑面积6996.02平方米 。
五、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 共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 62.1万元。
六、2016年度决算情况
1、2016年度收入支出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7.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1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2851.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64.48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302.5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6.86万元; 2016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其中接待25批次,接待134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务用车改革,无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公开01-08表)